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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人士遭判刑 國際譴責港府

香港高等法院5月30日對民主人士判刑,外圍戒備森嚴。(Peter Parks/AFP)
香港高等法院5月30日對民主人士判刑,外圍戒備森嚴。(Peter Parks/AFP)

【記者鄭孝祺/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三名由國安法指定的法官,於5月30日判決14名泛民主派人士「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引發歐澳政府、美國參議員和人權團體強烈譴責。

這是港府針對民主派的最大規模審判。三年多前,警方在黎明時分突襲全港各處住宅,逮捕47名民主人士,隨後根據中共實施的《港版國安法》,港府指控他們密謀顛覆國家政權。這次判決獲得中共政府的支持,中共也是《港版國安法》的起草者。

47人中的31名被告認罪,其中4人已成為檢方證人;另16人不認罪,除劉偉聰和李予信外,其餘14人被裁定罪成。

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批評,審判出於政治動機,呼籲立即釋放被告。包括英國和歐盟在內的多個國家的外交官出席了聽證會。

美聯社報導,針對這次史無前例的判決,歐盟外交事務辦公室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定罪「標誌著香港基本自由和民主參與的進一步惡化」,該辦公室補充說,被告「因(參與)和平的政治活動而受到懲罰,而這種活動在任何尊重基本民主原則的政治制度中,都應該是合法的」。聲明還寫道,此案使人們質疑香港對開放和多元化的承諾,而開放和多元化正是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吸引力的基石。

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表示,澳洲對包括澳洲公民吳政亨在內的判決深表關切。她在X(原推特)上的一篇貼文中表示:「我們一直強烈反對中國(中共)系統性侵蝕香港的權利和自由,我們將繼續這樣做。」

英國印度太平洋事務大臣卓雅敏(Anne Marie Trevelyan)表示:「今天的判決只會進一步損害香港的國際聲譽。它發出一個訊號,即香港人不再能安全、有意義的參與和平政治辯論。」

美國聯邦參議員范霍倫(Chris Van Hollen)在X上寫道,「這項倒退的裁決是北京苛嚴《國安法》的最新後果,該法除了鎮壓香港異議和民主之外什麼也沒做。」他說,美國必須利用兩黨共同通過的《香港自治法案》中的工具,追究那些顛覆自由人的責任。

人權機構:《國安法》被用來壓制異議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這些定罪是「迄今為止最無情的例證,表明《港版國安法》被用來壓制異議」。

人權觀察組織中國事務代理主任王松蓮(Maya Wang)表示,這一判決表明(中共)對民主政治進程和法治的「極度蔑視」,「無論中國(中共)政府及其精心挑選的香港法庭怎麼說,民主都不是犯罪。」她說。

英國香港監察組織在一份聲明中寫道,香港監察共同創辦人兼行政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表示:「這宗具標誌意義的裁決向國際社會表明,香港不再是安全的國際營商之都,向捍衛民主的勇敢香港人加諸罪名在當地已成常態。」這場審訊與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的案件如出一轍,香港當局提出不實證據,用以符合所宣稱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的模式,而有關法律只維護當局扭曲的利益。

「雖然英國和歐盟正值選舉期,但捍衛民主價值的政府應迅速發表聲明,並採取行動回應。具體而言,英國政府應重新評估香港在國際論壇上的特權,制裁相關香港官員,並擴大為香港人而設的英國國民(海外)簽證計畫。」羅傑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