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超過25年未修法,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5)日召開公聽會,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希望能調劑財政盈虛,達到均衡區域發展目的,將採取開放態度,聽取各方意見。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排審《財劃法》修正草案共14案,但後續新增提案後達17案,但尚無行政院版本。藍營提出,中央與地方財政稅收比例應從7:3,透過調高地方所得稅收、營業稅以及貨物稅等方式,將比例拉至6:4,並將總規模約新台幣8,904億元,公平分配給各地方政府。
修法要中央吐錢 恐再掀一波攻防
但以新竹市為例,修法前約拿104億元、全國排名倒數,但修法後一口氣增加至198億元。外界認為,藍白聯手通過國會改革等法案內容,現在修法等於地方要中央吐錢,恐怕再掀起一波攻防。
對此,莊翠雲回應,由於台灣各地區自然環境差異,工商發展條件不同,稅源也有明顯差距。她認為,《財劃法》主要目的是要調劑財政盈虛,並均衡區域發展,財政部將採取開放態度,聽取各方意見。
各縣市發表踴躍 但意見仍分歧
各縣市政府在公聽會也發表踴躍,提出意見仍分歧。台北市財政局長胡曉嵐表示,中央把餅做大才是根本解決方式,營業稅應全數回歸地方,保障社福教育等一般性補助款等;新竹市建議,竹市長期受竹科園區外溢成本負擔,應給予稅收合理補償,同時考量地方稅收貢獻。
新北市財政局長陳榮貴認為,「應求有再求好」,中央應該先將精省後、地方減少的15%財源歸還;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則指出,22縣市各有考量,恐無法將單一項目作為指標,每項指標都應重視;宜蘭縣表示,將會支持立院支持度最高版本。
學者:由制度面建立協商機制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呂育誠認為,統籌分配比率以協助縣市執行全國一致性政策需求為主要考量,透過制度面建立協商機制,過程得考量縣市提供的具體運用計畫及成效預評,結果則可定縣市不得以普通統籌款收入支應會計科目,或限定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