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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大樓內交易大麻煙彈 社會局女科員遭起訴求重刑

圖為北檢3月指揮大安警分局兵分3路搜索,拘提劉女(中)及周姓男友到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中央社)
圖為北檢3月指揮大安警分局兵分3路搜索,拘提劉女(中)及周姓男友到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台北市社會局科員劉女,涉嫌於今年1月初在台北市政府內販毒,以3,500元出售一支大麻煙彈給一名詹姓男子。劉女員坦承販毒,但是後又遞狀辯稱並未獲利;檢方7日依最輕徒刑10年的販賣二級毒品罪起訴,考量她犯後態度惡劣且不知悔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源於,北市警大安分局今年1月2日晚間臨檢時,發現詹男行跡可疑,進而查獲他持有大麻煙彈一支;詹男供稱,他得知友人劉女有管道可取得大麻,因此約定在市府大樓內交易,讓辦案員警也相當驚訝。警方調閱市府監視器畫面,比對市府員工進出紀錄,鎖定社會局科員劉女涉案,今年3月6日將她查獲到案,經尿液檢驗有毒品反應。

檢警調查,劉女的周姓男友疑為藥頭,他自2023年12月起多次與綽號「MARK」的毒販約在台北市松壽路廣場交易,陸續購買大麻數十公克、大麻花、大麻煙彈十餘支。同年12月31日,周男在台北市住處將其中兩支大麻煙彈無償贈與劉女,劉女即以詹男約定交易,於今年1月2日中午在市府大樓3樓吸菸區交貨。

據了解,劉女到案後坦承犯行,與周男皆以20萬元交保,但她事後委任律師遞狀否認販毒,辯稱她出售大麻煙彈給詹男的價格3,500元,僅是周男取得煙彈的成本,她並未因此獲利。

檢方7日偵結,依販賣二級毒品罪嫌起訴劉女,並依持有、轉讓二級毒品罪起訴周男。檢方痛批,劉女為台北市政府公務人員,利用政府機關場所交易毒品,事後否認販賣毒品犯行,犯後態度惡劣且不知悔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此外,檢方也查出,周男在今年3月3日傍晚某時,在住處無償轉讓足供一次施用的大麻給劉女,劉女將大麻放入捲煙後點燃,以吸食煙霧方式施用一次,涉嫌施用毒品,此部分另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