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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 立院21日記名表決

立法院朝野黨團13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進行協商,最終朝野達成共識,將於6月19日、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圖為立法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朝野黨團13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進行協商,最終朝野達成共識,將於6月19日、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圖為立法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侯駿霖/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13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進行協商,最終朝野達成共識,將於6月19日、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各黨團推派代表詢答,並於6月21日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覆議案。

立院5月28日三讀通過藍白推動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被民進黨質疑是國會擴權法案。行政院審視法案後,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提出七大理由,並經總統賴清德核可後將覆議案移請立院。

立法院長韓國瑜13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該覆議案後續處理時程。協商一開始,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提出2個處理方案,第一是14日院會提出變更議程,報告事項處理完後改為全院委員會,並邀請行政院長針對覆議案報告並備質詢,下午直接表決處理;第二是6月17日進行整天的全院委員會,6月18日上午投票表決,中午開完票後,下午接續原本的施政總質詢。

對於國民黨團提出的處理方案,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這兩方案都能接受,但為避免立委擔憂議事無法順利進行,搞得前一天還要排隊,盼朝野能在協商結論簽字不占領主席台。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表示,民進黨團絕對遵守議事規則,在野黨不必擔心15天處理不完的壓力,過去立法院幾次處理覆議案的時間,從行政院提出到投票,有7天到13天不等;這次覆議案是補課機會,立法院不需要把時間壓這麼緊,各黨團應多安排立委好好與行政院充分討論,黨團傾向6月21日全院委員會,並於6月25日表決處理。

歷經近2小時討論,韓國瑜最終融合3個黨團的意見提出協商結論,3個黨團幹部都協商簽字。協商結論到,各黨團同意定於6月19日及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所提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審查時邀請行政院長列席說明,並分別由國民黨團推派11人、民進黨團推派11人、台灣民眾黨團推派2人進行詢答。

協商結論提到,覆議案定於6月21日上午院會報告事項處理完畢後進行記名投票表決,2案分別為2張票、同時投票,並由各黨團推派1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當天會議不進行施政方針報告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