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軌道2023年5月10日發生建案高空吊臂掉落軌道事故,釀1死15傷慘劇。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20日公布相關調查報告,市府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調查報告針對市府、中捷公司提出的5項建議,均已完成改善。另就市府求償部分,已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判定,興富發建設公司等須連帶給付台中市政府2.1億多元、給付中捷公司1,264萬多元。
相關運安會事故調查報告指出,中捷未明確規範人員可在緊急狀況未經授權停車、未訂有簡短的緊急停車通訊用語,及受訓練人員約需15到16秒時間才能開啟蓋板並按壓緊急煞車按鈕,但從站務員發現軌道上有異物至列車撞上僅12秒等問題。對此,葉昭甫指出,市府將督導中捷公司透過程序面、人員訓練面、安全宣導面及設備面等措施持續精進。
台中市府說明,調查報告針對市府1項運輸安全建議,都市發展局於2024年3月29日公告實施「強化鄰接大眾運輸設施之建築土木工程施工管理要點」,作為周邊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公共安全之執行原則與標準。另就中捷公司提出之4項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事項,中捷公司已完成改善。
中捷公司2023年5月修訂規範,建立簡短之緊急停車通訊用語及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授權、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2023年10月在全線車站增設及啟用月台緊急停車按鈕;此外,中捷公司亦加強人員訓練,透過多次模擬演練強化第一線人員應變能力。
另就市府求償部分,已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判定,興富發建設公司等須連帶給付台中市政府2億1,217萬1,784元、連帶給付中捷公司1,264萬7,3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