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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消防法無法本會期完成修法 藍委:要提出版本

2024年6月25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右)表示,這次修法若違規最高可罰新台幣1千萬。不過,由於國民黨團沒有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因此內政委員會無法逐條審查法案。(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6月25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右)表示,這次修法若違規最高可罰新台幣1千萬。不過,由於國民黨團沒有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因此內政委員會無法逐條審查法案。(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不過,內政委員會召委吳琪銘表示,因國民黨未簽署不覆議同意書,導致無法審查不能立法,很遺憾消防法不能在本會期完成修法。對此,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解釋,因為他們認為有若干可以精進之處,所以他們要提出版本,有時候互相互相,當初他們就等政院提出海保法版本。

內政部書面報告指出,本次消防法共計修正22條,包括強化消防人員資訊權行使,儲存化學品倉庫及場所應常時備置消防搶救必要資訊,火災時如未指派專責人員提供相關資訊,最高可罰1千萬元,及廠商若未落實自主管理致人死傷,最高可課予管理權人7年刑責。

內政部表示,藉此敦促公司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以減少火災發生後社會所需付出巨大成本;另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藉由法制面規範,要求各級消防機關落實消防人員工作安全措施,以維護消防人員執行職務的生命安全與身心健康,讓消防人員安全保障向前邁進。

吳琪銘表示,因為今天議程原訂審查行政院消防法等八案,其中行政院、范雲的提案因國民黨團未簽署不覆議同意書,導致今天無法審查,也因消防員與職業安全衛生專章因目前只有行政院版提出,無法審查造成不能立法。

吳琪銘說,他身為新北市義消大隊長,看到消防人員的殉職都十分痛心,因此消防法一讀後立刻排審,希望能夠強化火場資訊權及強化企業對災害的自主管理等,打造安全執勤的工作環境,遺憾消防法不能在本會期完成修法,希望朝野各黨可以共同推動福國利民的民生法案。

牛煦庭質詢時表示,別怪在野黨沒有簽署不覆議同意書,讓法條只能停在答詢的部分,因為大家對於如何保障消防基層弟兄或針對消防法內容,他們認為有若干可以更精進之處,所以他們要提出版本,有時候互相互相,當初海保法他們就等政院提出版本,消防法政院先走,在野黨也有很多想法,也會提出版本,充分討論是有所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