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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刑事局副局長任洗錢集團雙顧問 違反旋轉門條款遭訴

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擔任詐騙集團顧問,檢方依違反旋轉門條款起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擔任詐騙集團顧問,檢方依違反旋轉門條款起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記者袁世鋼、戴德蔓/綜合報導】雲林地檢署調查一起集團詐欺案,查出電訊公司不僅提供「黑莓卡」,還組織洗錢集團,透過某數位創新公司架設的虛擬貨幣交易所隱匿贓款;而該交易所為解除遭圈存款項,竟以每月6萬元聘請前刑事局副局長莊定凱擔任顧問,電訊公司也每月支付他5萬元處理成員刑案。

雲林地檢署2023年調查民眾遭詐騙案,陸續破獲車手集團、人頭門號卡商、製作並販售「黑莓卡」給詐騙集團的電訊公司。經溯源追查,發現該電訊公司負責人陳男,自2021年9月起組織洗錢集團替詐團服務,以他胞弟、堂妹、友人等人的名義,在國內及香港、新加坡、薩摩亞等地設立29間人頭公司,申設法人金融帳號作為洗錢的第三、四層帳戶。

檢方查出,詐團先將贓款匯入第一層人頭帳戶後,再層層轉匯至由該電訊公司掌控的諸多第三、四層帳戶,而陳男為掩飾不法金流,指示公司會計部門員工製作與人頭公司間不實的交易紀錄,並每天臨櫃提領巨額贓款;最後為了將贓款洗白,還透過某會計師事務所莊姓負責人與某虛擬貨幣交易所負責人潘男達成協議,將贓款全數購買泰達幣。

不過,由於有大量不法金流匯入潘男公司,導致部分款項遭銀行圈存,潘男便找上莊男的父親莊定凱,以每月6萬元聘他擔任顧問,透過在刑事局的人脈向銀行詢問遭圈存款項情形;潘男、陳男再簽訂虛偽的專案服務契約,誤導檢調偵辦方向,順利解除圈存。

此外,該電訊公司自2022年7月間起多次遭到搜索,旗下成員涉及刑事案件眾多,陳男認為莊姓會計師有一定影響力,先以每月4萬餘元聘他擔任顧問,隔年7月再以每月5萬元聘僱莊定凱,幫忙處理相關刑事案件事宜。另自2022年3月起吸收一名江姓律師,負責處理集團旗下車手、人頭帳戶及人頭公司帳戶遭檢警調查的法律事務。

經統計,從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間,陳男所支配的金融帳戶內不法贓款多達4億4千餘萬元;虛擬錢包帳戶內的泰達幣金流,自2023至2024年1月間,經換算多達新台幣7億2千餘萬元。

雲檢近日偵結,5日依組織犯罪、詐欺、洩密、洗錢、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中俗稱的「旋轉門條款」等多項罪嫌,起訴陳男、潘男、莊姓父子、江男等3名律師等一共22人;並建請法院一併宣告沒收不法所得,及扣押陳男名下1棟房子及2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