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遊學已成趨勢,暑假遊學團超熱門,但有議員踢爆台中市教育局完全沒掌握中市學校辦理的遊學團,更有家長揭發,小孩參加學校辦的海外遊學團,有2名領隊無領隊證照。議員們質疑教育局「放生」學生,一旦發生問題責任誰扛?距離開學還有1個月,教育局應介入調查,保障學生權益。
根據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業者需為消費者投保責任保險。現行法令也規定留遊學服務業僅需公司登記即可,無需特別申請許可;旅行社及短期補習班不得從事海外留遊學業務。
議員王立任、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30日召開記者會,直指很多家長會利用暑假讓孩子參加海外遊學團,但並不了解相關權益,導致國外遊學團不符規定的現象頻傳。
王立任表示,有家長向他反映,參加學校舉辦海外遊學團,旅行社派出2名領隊竟不具領隊證照資格,詢問教育局台中有多少學校辦海外遊學團?負責督導的卻一問三不知,最近說有19團,實際上網查是不止。
黃守達、張玉嬿、謝志忠認為,按照現行規定遊學團必須納入規範予以查核,教育局有無定期查核?是否合法通報?領隊有無執照?專責單位是誰?屆時發生問題,教育局是否扛責?要求教育局應採取必要的行動管理監督,保障學生的權益與安全。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有關海外遊學服務業之管理與通報機制為全國一致性的問題。學校辦理海外遊學向學生收取費用時,應詳列經費明細表並核實收費,不得超收,經費收支應求合理、公開,活動結束後,應將收支情形公布。
另應定期向家長和學生通報遊學活動進展,並辦理說明會,詳細介紹合作學校環境、進修課程內涵、海外短期研修安全守則,及發生意外時緊急聯絡體系等注意事項,並將上述相關資訊印發給學生,知悉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