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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水災害比照中央加碼補助 嘉市府協助災後復原

嘉市東區區公所發放救助金。(嘉義市政府提供)
嘉市東區區公所發放救助金。(嘉義市政府提供)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凱米颱風肆虐全臺,嘉義市部分地區淹水,嘉義市長黃敏惠表示,淹水災害比照中央加碼補助,市府跨局處全力協助民眾災害復原,恢復正常生活,並請公所受理民眾申請時,從速從寬處理。

社會處長李思賢與西區區公所發放救助金。社會處長李思賢與西區區公所發放救助金。(嘉義市政府提供)

為了減輕受災民眾於家園重建時的經濟負擔,市府對淹水住戶加碼補助,淹水50公分以上,一般戶市府加碼至2萬,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市府加碼至3萬。

另外為減輕弱勢民眾財產損失,市府對淹水未達50公分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加碼1萬,希望全力協助弱勢受災民眾恢復正常生活。   

嘉義市政府表示,淹水50公分以上的住戶,市府補助加碼至2萬元,加上經濟部加發每戶2萬元,每戶共可獲得4萬元補助。淹水50公分以上具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者,市府補助加碼至3萬元,加上經濟部加發每戶2萬元及賑災基金會1萬元,每戶共可獲得6萬元補助。淹水未達50公分的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市府加碼每戶1萬元慰助金,加上賑災基金會1萬元,每戶共可獲得2萬元補助。

淹水補助對象均需實際居住。有居住事實的現住戶,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但建物分別獨立,或同一建物不同獨立生活者依實際事實認定之。

提醒民眾務必先拍照存證,以利後續申請,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可檢具相關文件(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郵局封面影本、委託第三人代理具領者應準備申請/領款委託書、申請人非戶長須檢附非戶長同意書、住屋受災範圍照片二至四張及住屋全景照片一至二張、住屋為租賃者需檢附房屋租賃契約影本、有居住事實的現住戶,若建物分別獨立,或同一建物不同獨立生活者,須檢附該住址最近半年內水電繳費單)至住屋所在地聯合里辦公處提出申請,相關問題請洽居住地區公所,聯絡電話:嘉義市東區區公所05-2289019 、嘉義市西區區公所05-284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