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開發案近年來,因大園區居民與中央和桃園市府區段徵收適法性問題爭議不斷而認為補償不公,市議員游吾和23日號召近5百人,以「還我家園、不要債留子孫」為訴求至市府陳情,還請來大園區的福海宮、福元宮、保安宮三間寺廟主神在市府廣場請神、輦轎,並提出依照今年物價提高徵收費、不限時間發放每戶3百萬元、提供銀行優惠貸款平台,以及協助當地廟宇重建等訴求。
游吾和指出,航空城如此龐大的區段徵收,政府沒有把物調異常浮動因素完全算足在內,造成人民受有財產損害;政府在進行房屋估價時是依物價評點依法調整應為12點2,一坪估7至8萬元,現在所有的徵收戶要重建家園,一坪要15至16萬元,有一半的錢沒有著落;除了請神明到市府表達不滿訴求外,要求依照現今年物價評點依法調整應為17點7,依現在物調大約漲幅百分之41十一,不限時間每戶發3百萬元,並提供銀行優惠貸款平台,協助當地廟宇重建等訴求。
民眾就航空城拆遷安置補償議題至市府表達意見,桃園市府說明如下:
1、航空城自113年已進入安置重建年,市府已與民航局就民眾所提出的需求,在可行的前提下,盡可能研擬各項安置補助措施,協助居民順利重建,相關方案並已於113年3月提報行政院討論定案,並於113年6月公布,規劃之安置補助包含住家房屋補助費、房租補助費、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配合加速開發獎勵金、調降安置住宅售價及區外安置等各項補助措施。
2、有關建物徵收拆遷補償,全市均按照桃園市興辦公共工程地上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規定辦理,航空城案也是依照規定,但因航空城區段徵收案採先建後遷及歷史背景較為特殊,整體推動期程較長,所以特別加發住家房屋補助費,充分考量到重建年114年的營建物價變動幅度,加發建物補償費及自拆獎勵金合計25%之補助費,並且以保障大多數原有居住的住家優先,協助居民安置重建。另外,本項補助在市長主持「113年市長訪視基層大園區座談會」過程中,有里長提出本項補助應納入安置重建補助費計算,市長考慮到居民重建及相關補助費發放的目的,已責成相關單位研議辦理。相關的補助措施,已充分考量並照顧民眾的需要,在符合內政部的決議及相關規定前提下,兼顧可行性及合理性辦理。
3、為鼓勵居民回到航空城計畫範圍重建居住,並且協助民眾在重建過程之其他如請照、地質鑽探等相關費用負擔,只要在一定期間內完成重建者,加發每建坪3萬元,最多300萬元之安置街廓重建協助金,主要是鼓勵居民盡快完成重建,在符合政策目的及公平合理的前提下辦理。
4、除安置街廓重建協助外,另對於申請配售安置住宅的部分,為降低安置戶的負擔,每坪已調降3萬元,平均每坪約介於17至19萬元間,停車位並以低於成本及鄰近市場行情配售,每位約介於85萬元至125萬元間,並已於113年6月完成選屋,預計於9月辦理簽約,114年陸續完工並辦理移轉交屋。
5、航空城提供之安置措施,除了配回安置土地自建、配售政府興建安置住宅外,另有部分居民選擇自行至計畫區外安置。為兼顧居民安置權益及衡平性,如均未選擇計畫區內的安置土地、安置住宅之安置戶,於計畫區外興建或購買住宅者,亦參考區內協助措施,加發區外安置補助費,但是相關安置及配套補助措施由安置戶自行擇一辦理,以避免資源重複使用,衍生公平性之問題。
6、自今年2月起,市府已陸續通知安置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辦理界址位置確認,居民於完成界址確認後,得辦理建築規劃、設計與請照等相關作業,安置住宅各項作業也持續按照進度推動中。市府會積極協助居民解決問題,持續會同交通部民航局滾動檢討,一同與居民共同完成安置重建,逐步推動落實航空城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