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京華城案容積率從最初的392%增至840%,過程中疑涉不法圖利,而高雄國賓飯店、遠雄THE ONE大樓也被質疑容積分別高達1142%、2950%。對此,高市府工務局說明,高雄國賓是危老重建計劃案,且1993年實施容積管制前,在六都容積率破千的建案比比皆是。
工務局3日指出,高雄國賓改建案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由申請人選定內政部認可的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指派技師進行初評,再經由公會進行審查,完成查核。市府受理該申請案,依全國一致的查核標準及程序給予奬勵容積,並無特例,其容積從原本的商五(第五種商業區)840%,加上36%危老重建容積獎勵(上限為40%)。
而事實上,六都建物容積率超過1000%者比比皆是。工務局表示,尤其台北市、高雄市發展較早,有許多1993年實施容積管制前申請之各項建案,例如台北市新光摩天大樓、台北101金融中心大樓、圓山帝寶等,容積獎勵都接近200%;而高雄的遠雄THE ONE案,是在前市長吳敦義任內發放建照、韓國瑜任內發放使照,容積率達2950%。
「商五、商三不一樣,危老獎勵非自創」,高雄立委許智傑強調,商業區依法規定的容積率,商五和商三本來就不一樣;且國賓飯店使用的法源,是全國一致適用的法源,而京華城是台北市自創的「獎勵容積率」,兩者情況明顯不同,希望有心人士不要「竹竿逗菜刀」,胡亂比擬。至於遠雄THE ONE案,當時容積率法規並無上限,應屬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