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曾除丁謂,皓折賈充。
ㄗㄥ ㄔㄨˊ ㄉㄧㄥ ㄨㄟˋ,ㄏㄠˋ ㄓㄜˊ ㄐㄧㄚˇ ㄔㄨㄥ 。
【註釋】
(1)曾:王曾(西元977年~1038年),字孝先,宋代益都(今山東省昌樂縣)人,北宋名臣。
(2)除:免除。
(3)丁謂(西元966年~1037年):北宋人,曾任宰相,跋扈專權,喜逢迎巴結。
(4)皓:孫皓(西元243年~284年),字符宗,孫權之孫,東吳末代皇帝。
(5)折:折損。
(6)賈充(西元217年~282年):原三國時魏國臣子,後依附司馬昭,二人共謀指使成濟殺魏帝曹髦。
【語譯】
北宋名相王曾,免除丁謂的職位,貶為崖州司戶,大快人心。三國時東吳最後一位君主孫皓降晉,被押解到洛陽。晉臣賈充責問孫皓殘暴無道,使用酷刑。孫皓回答,這些刑罰是用來處罰弒君的不忠之臣。賈充無言以對,大大折損賈充的顏面。
【人物故事】王曾
宋仁宗初即位時,京師流傳:「欲得天下好,莫如召寇老;欲得天下寧,拔去眼中丁。」寇,指寇準;丁,指丁謂。當時王曾擔任宰相,見寇準因為丁謂的讒言而遭貶謫,十分不滿。後丁謂因擅移真宗山陵皇堂一事獲罪,王曾負責查辦,將丁謂免除相職,貶為崖州司戶參軍。
王曾,生性善良敦厚,正直耿介,器量宏大,為北宋名臣。王曾父母早逝,由叔父撫養成人。宋真宗咸平年間,二十多歲的王曾到京城應試,途中經過甜水巷,聽到一對母女悲悽的哭泣聲,詢問附近的鄰居,得知她們因為積欠官府四萬枚錢,無力償還,只得將女兒賣給商人以償還債務。王曾告訴那位母親,可將女兒賣給他,並約定三日後帶走他女兒。可是過了約定的時間,卻不見王曾前來。母女二人到他住宿的館舍拜訪,而王曾已經離開。那一年王曾通過禮部的考試,殿試時真宗欽點為狀元。
王曾才學豐富,沉著穩重,木訥少言,頗得真宗的賞識倚重。後又輔佐十一歲的仁宗即位。在朝中歷任要職,盡忠職守,為國家舉薦許多有才華之士,卻從不居功。宋代名臣范仲淹、包拯皆蒙其拔擢。有一次,范仲淹問王曾,為何從不邀功,王曾說:「作為輔佐之臣,為國舉用良材是我的職責本分,如果把恩賞全歸給自己,那怨恨該歸誰呢?」范仲淹對此大為歎服。
孫皓與賈充
三國時東吳最後一位君主孫皓,殘暴無道,降晉,被押解到洛陽。晉臣賈充質問孫皓為何用剝皮鑿目等酷刑來對待臣子?孫皓回答,這些刑罰是用來處罰弒君的不忠之臣。諷刺賈充原為魏臣卻弒君不忠。這是一個荒謬的場景,變節之臣責備無道之君,無道之君諷刺變節之臣。人們常常只見他人之非,忘記自己的過錯。凡事都該向內找,深切反省,才能明是非對錯。
──轉自「正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