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擬合意併購新光金完成「新新併」,但半路殺出中信金搶親。由於台新金13日股價漲逾2%,以收盤價18.75元換算,台新最新收購價為14.35元,首度超越中信金的14.28元。台新金再發四點聲明,強調與新光金合併「時程明確、工具透明」,將對外界穿鑿附會、濫行訴訟進行蒐證,研擬後續法律行為。
中信金收購條件為0.3132普通股加計4.09元現金,13日股價收32.55元,換算收購價為14.28元。不過,台新金11日調高換股比例,台新金以0.672股普通股、搭配利率1.665%辛種0.175特別股,換取1股新光金普通股。以13日股價收盤18.75元換算,最新收購價來到14.35元,首次超越中信金開價。
台新金13日發布四點聲明,首先,公司與新光金控合併案採100%換股,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此次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期待,合併完成後的成效將由雙方股東共享。
第二,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的方式,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的期待,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不僅讓金融市場失序、傷害股東權益,也不利台灣金融永續發展。
第三,金金分離有法律明文規範,台新金負責人資格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而有關合併案的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本公司名譽,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護商譽。
第四,併購案涉及案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但中信金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即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如今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階段公開收購價格,建請主管機關嚴查該公司的決策過程合法性,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中信金五聲明 指新新併發特別股是向賣方借錢
中信金12日晚間再發出五點聲明澄清,第一,公司一開始較對手溢價30%方案,致力提供新光金股東最好的報酬與回饋,台新金11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跟進中信金收購價格,再度證明二家業者以上競爭,才能夠保護股東權益、維持市場競爭機制,沒有合意優先規定。第二,中信金設定的公開收購價格,是基於過往卓越表現,無亂定價問題。中信金今年上半年迄今,每股稅後純益(EPS)為2.67元,為台新金1.08元的2.47倍。
第三,台新金質疑中信金帳上現金不足,只有新台幣2.8億元。中信金強調,公司不僅現金充足,資本健全度有完整規畫與準備,此次公開收購資金籌措計畫,已送交主管機關審核。反觀台新金以特別股而不願意發放現金給股東,形同向「賣方借錢」,顯示台新金有現金不足問題,也代表金控「小併大」的財務風險大,若未來遇到金融市場波動,抵抗風險能力較弱。
第四,對於公司治理議題,中信金接受主管機關監理,有任何要求,皆配合遵法辦理。但新光金大股東具名控告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涉及違反金金分離,以及《金控法》第45條所訂的利害關係人交易,顯然有利益衝突問題,應盡速釐清疑慮;第五,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未來應賣的投資人若超過51%,針對超量部份,中信金會以第一次公開收購價格,進行第二次的公開收購,不會發生49%新光金股票,遭到低價收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