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4月通過《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的應用程式侵害法案》,要求中國「字節跳動」公司出售該公司旗下的TikTok短影音平台,否則將在美國被禁。
拜登隨後簽署該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出售TikTok。如果總統認定字節跳動的出售事宜有進展,可以行使一次90天的延期權力。
TikTok於5月向上訴法院提起訴訟說,該法律在許多方面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此外,限期剝離的要求從「商業、技術、法律層面都不可能」。
週一的首次開庭期間,雙方辯論2小時,目前仍不清楚法官會如何裁決。該訴訟的結果可能導致TikTok在美國的終結。
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從週一開始聽取本案。這三位法官分別是前總統歐巴馬任命的首席法官斯里尼瓦桑(Sri Srinivasan)、川普任命的拉奧(Neomi Rao)和雷根任命的金斯伯格(Douglas Ginsburg)。
外國公司或影響美國人
法官們在口頭辯論時,談及跟此案相關的先例。他們提到恐怖主義宣傳和美中之間發生戰爭的可能性,還回顧了過去美國郵政服務被用來傳遞共產主義宣傳的案件。
斯里尼瓦桑援引今年夏天最高法院判決的兩起案件說,如果該法律僅針對美國公司,「毫無疑問,這將是對《第一修正案》的重大擔憂」,但情況並非如此,這是一家中國公司針對外國用戶,包括美國1.7億人觀看體育、時尚和政治影片演算法的影響。
代表美國政府的律師坦尼(Daniel Tenny)說:「我們提出的核心觀點是他們(TikTok等)已經承認的,即TikTok的程式是在中國編寫的。」
TikTok的律師則反駁,TikTok的程式只有部分來自中國,TikTok的大量內容則相當於TikTok自己表達的言論;如果維持4月通過的法律,將侵犯這些言論自由。
週一的辯論還圍繞著TikTok的演算法,及北京政府是否可以操縱演算法,向毫無戒心的美國人民散播混亂和假訊息。
週一的辯論會原本預定一小時,後來演變成TikTok及一些網紅與美國政府之間的漫長拉鋸戰。
法官指TikTok的論點狹隘
拉奧和金斯伯格兩位法官傾向於極力反對TikTok的論點。金斯伯格一度駁斥TikTok的指控,稱這是「狹隘的觀點」。
金斯伯格說,上述法案並不可能禁止所有外國出版物或平台,它只針對與共產中國等特定敵對國家有關聯的公司。
拉奧還說:「我們巡迴法院強烈暗示,控制或關係本身就是政府行為的強有力理由。」
目前不清楚上訴法院何時能就該案做出裁決。TikTok和美國司法部已要求上訴法院在12月6日之前做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