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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費率六度審議 工總:應考量產業負擔、參考韓國價格

圖為工總理事長潘俊榮資料照。(中央社)
圖為工總理事長潘俊榮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環境部8月底公告碳費相關3項子法,第6次碳費審議會擬10月7日召開,預期將拍板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全國工業總會5日聲明指出,目前碳費規劃未與台版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同步,已造成產業不公平競爭,碳費費率應對標韓國,加上近年中國傾銷影響,並將產業負擔能力納入考量。

工總表示,國內產業如石化、鋼鐵、面板、紡織等,這幾年狀況不好,整體製造業若不計半導體,毛利率不到5%,其中石化業更受ECFA早收、中國大陸傾銷影響,營利為負值,研訂費率務必將產業負擔能力納入考量。

工總認為,目前碳費規劃並沒有與台版CBAM同步,已經造成產業不公平競爭,且景氣循環及產業執行減量措施需成本投入,應讓企業將資金留作低碳轉型投資,碳費費率不應過高。

工總建議,費率設定應參考日本、韓國等亞洲鄰近競爭國家的實質費率水準,才能確保台灣產業競爭力,由於歐洲國家產業結構與消費水準與台灣不同、且並非競爭關係,制度設計應對標韓國、日本。

觀察韓國費率,在2021年名目價格約439元,但高碳洩漏風險產業享有100%免費核配,非高碳洩漏風險產業也有90%免費核配,因此實質成本才5.7元,即便優惠費率為75元,已接近韓國的15倍,負擔遠高於韓國。

日本方面,碳稅名目費率儘管只有新台幣64.7元,但只對燃料收,對於原料用途的煤(如鋼鐵業的冶金用煤),或水泥石灰石加熱產生的CO2等製程排放,則不用付碳稅,因此實際更低,亦即負擔高於日本。

工總指出,優惠費率與一般費率逐步拉大差距才有減碳誘因,減碳需要錢,與碳費是雙重負擔,不努力減碳就需付出代價繳交一般費率,故建議對標韓國一般200元、優惠6元,才能確保產業在保持國際競爭力下,持續推動淨零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