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在9日臨時召開記者會,針對日前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提出「排除條款」,若是繼承下來的房屋,將不計入房屋數及房貸戶數;另外,實質有換屋需求者可向銀行簽切結,可免除「第一戶」不得有寬限期限制,以及免除「第二戶」貸款成數五成的限制。業者認為,這波排除條款,繼承族受惠較大,但在市場資金有限的情況下,換屋族可能還是會貸不到款。
央行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內容包括「有房沒貸款」購屋將無法適用寬限期,且第二戶可貸款成數下調至五成,且全國適用,影響到繼承取得房屋,以及換屋者權益。央行在9日公告三大排除條款,對象包括:繼承房屋、換屋族以及新青安等族群,自9月20日起申辦的貸款案件均可適用。
央行業務局長潘榮耀說,排除條款僅限繼承、換屋族,如果是贈與而來的房屋,以及購買高價住宅,都不在這次的排除範圍之內,則同樣受到寬限期、貸款成數等限制。
關於繼承而來的房屋,潘榮耀說,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有兩成的購屋貸款申請人,是原先沒有房貸,但名下有房屋,「這個數量蠻多的。」不過,名下房屋是繼承下來又申請房貸者的個案數量「很少」。
潘榮耀說,央行不希望信用資源集中在房地產,造成炒作房地產的現象,民眾還通過寬限期擴大財務槓桿,加上銀行法72條之2的相關比率已達到臨界值,因此才提出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予以規範,在寬限期與貸款成數等條件給予規範,目的也是希望更多資金貸放給自用住宅的購屋者。
關於央行的三大排除條款,首先,自然人因繼承取得的房屋及房貸,不計入「本規定」的房屋數及房貸戶數,也就是自然人通過繼承取得房屋者,再新申辦購屋貸款,不會受到「第一戶」無法使用寬限期,或是「第二戶」的貸款成數只有五成等規定限制。
第二,央行說,自然人有房屋者,因有實質換屋需求,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後,新申辦的第一戶或第二戶購屋貸款同樣可排除「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的限制。
央行強調,借款人應於新申辦的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
另外,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收回原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
第三,央行說,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包括:成屋及預售屋等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如果符合前述繼承、換屋等條件,同樣可不受寬限期、貸款成數等限制。
另外,央行說,自然人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且非屬高價住宅貸款,不受選擇性信用管制的第一戶購屋貸款及第二戶購屋貸款限制。
央行說,據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已訂有相關處理機制,如:預售屋賣方可同意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或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成屋買賣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
至於業者方面的看法。針對繼承者此波被列於鬆綁措施中,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公關主任賴志昶分析,少子化、高齡化導致社會結構發生劇烈變化,致使繼承移轉逐年增加,在此情況之下,出現許多名下有房或有部分持分不動產者,欲購屋卻適逢央行推出信用管制,貸款被阻於門外,因此此波央行願給予繼承者豁免權,應能獲得廣泛民眾之認同,並給予繼承老屋之首購族一條活路。
另外,關於換屋族、已簽約者同樣被列入此波鬆綁措施,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說,央行這次放寬適用範圍,看得出琢磨許久,且放鬆範圍比想像中更窄,而外界爭議較大的交屋換屋族放寬幅度不大,且切結期間仍在一年,顯見央行認為「換屋即破口」的心態不變。
她說,真換屋族與繼承者們可寬心購屋,但資金有限的多戶投資者們恐怕得先想好下一步。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本次新規定最受惠的就是繼承族群,想要在購屋時,可以不計入繼承來的房屋與房貸,央行不僅正面回應市場的聲音,同時針對繼承族群給予較大的空間,不過換屋族群的變化就相對有限,還是要簽切結才能夠不受規定限制,但現實是銀行目前額度有限,銀行還要追蹤切結客戶是否在一年內把舊屋出售,否則還要追回多給的成數,在市場資金有限狀況下,銀行應還是會多做首購型客戶的案件,流程相對單純。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則提到,限貸令實施後,由於買賣雙方對於貸款下不來,是否為不可歸咎雙方之因素有歧見,導致市場上衍生許多買賣糾紛,但央行在配套方案中,特別提及買賣契約中「不可歸責於雙方時」的解約機制,形同為限貸令開啟了解約的詮釋,若買賣雙方往解約方向處理,短時間會掀起解約潮,市場待售物件會增加,增加首購族的選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