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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拚明年掛牌 加碼設全民運動署

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記者侯駿霖/攝影)
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記者侯駿霖/攝影)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行政院推動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歷經3次諮詢委員會議後,確定將更名為「運動部」來籌設,預計17日行政院會將通過9個相關法案,目標明年掛牌成立。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16日表示,全體諮詢委員堅持將體育部更名為運動部、感到相當訝異。另外,原規劃運動部旗下為7個司,也加碼設立全民運動署,變成「1署6司」的配置。

史哲指出,從「體育部」改為「運動部」,看似兩字之差但步伐很大,這次體育大學都支持命名運動部,代表重大意義,也彰顯新世代對體育、運動的看法。不過,新部會成立首要之務是釐清分工,避免大眾誤以為與與體育有關都歸屬運動部。

史哲舉例,例如游泳池、PU跑道等學校設施就屬於教育部,所以國教署有增設體育設施組,而學校有關競技運動體育班的部份,則歸運動部。他說,現在我們也鼓勵學校推全民運動,可能學校設備設施下課後供社區、俱樂部使用,這部份也屬於運動部的範疇。

史哲也提到,運動部組織框架有1署6司,包括全民運動署、國際事務司、競技運動司、運動產業及科技司、設施規劃司、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身心障礙),將執行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與運動外交等四大任務。

針對媒體報導,運動部籌設過程,總統賴清德介入下指導棋,運動部成立全民運動發展署,也讓內政部新住民發展署遭到擱置。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澄清,運動部籌設討論都是一層層由下往上,再容納各方意見。

李慧芝說,全民運動發展還涉及到海洋、山林、社區運動,因為需要非常多人力,不可能只設一個司。至於新住民部分,內政部一直都在研議籌備新住民發展署,兩者沒有關聯,待完成後會向外界說明。

行政院會明日將通過成立運動部相關法案,包括修正《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另制定《運動部組織法》、《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並廢除原《體育署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