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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專法年底出爐 警方:法幣虛幣交換應管制

虛擬資產專法草案預計今年12月底前出爐。加密貨幣示意圖。(Justin Tallis / AFP)
虛擬資產專法草案預計今年12月底前出爐。加密貨幣示意圖。(Justin Tallis / AFP)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近期金管會指出,「虛擬資產專法」草案預計今年12月底前出爐,後續將對外辦理公聽會,再依外界意見進行調整,明年6月擬報行政院審查。警方認為,虛擬資產服務法制化後,建議在「虛幣轉法幣」或「法幣轉虛幣」之間的交換、移轉、保管進行管制,才較有機會追回詐款。

《洗錢防制法》今年7月31日修正發布,增訂虛擬資產服務商的洗錢防制登記制度,並授權金管會訂定洗錢防制登記的申請條件、程序、撤銷或廢止登記、虛擬資產上下架的審查機制、防止不公正交易機制、自有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方式、錢包管理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的辦法。

洗錢防制法將臉書等納管

刑事局打詐中心金融股股長洪丞奇對《大紀元時報》表示,《洗錢防制法》修正案是今年對虛擬貨幣最重要法案,新法規定將虛擬資產服務的提供者,例如臉書(Facebook)等納入管制範圍內,如果有業者要做虛擬資產服務,就一定要登記,否則被抓到可處最高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洪丞奇指出,不僅國內26家有簽署法遵聲明的VASP(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業者需要登記,就連國外業者像幣安這樣的大企業,也會被要求登記,未來境外虛擬資產服務公司要提供服務,必須在台灣落地、設立分公司,並完成相關的洗錢防制聲明,否則可以阻斷他們的網路連結。

洪丞奇認為,儘管《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已三讀通過,但執法方面的施行細則及規範還沒出來,金管會正研議「虛擬資產專法」,預計年底出爐,未來對虛擬資產定義、服務、交易的規範將更全面。

刑事局打詐中心金融股股長洪丞奇。刑事局打詐中心金融股股長洪丞奇。(洪丞奇提供)

虛擬貨幣詐騙報案時間平均45天

洪丞奇說,在銀行實體帳戶之間,大筆金額匯款都有延滯期間,或是有每日轉出限額、關懷提問等多重機制來發揮阻詐功效,但刑事局統計,從民眾點進臉書的投資廣告、到確定無法出金受騙,虛擬貨幣詐騙的平均報案時間長達45天,要追回款項就非常困難。他建議,應對虛幣轉法幣或法幣轉虛幣之間的交換、移轉、保管進行管制。

車手往往謊稱為個人虛擬貨幣商

針對警方面對的難題,洪丞奇表示,現在實務上遇到很多詐騙集團車手,在警察到場抓人時,車手會佯稱自己是個人幣商,與民眾進行虛擬資產交易,藉此規避刑責,因為民眾新台幣100萬現金,確實換得3萬顆泰達幣(USDT)在錢包內,法官就可能會認為是商業行為的糾紛。

不過,洪丞奇說,虛擬資產登記制一旦上路後,第一線或其他執法單位只要確認是沒牌業者、未經金管會登記,就能直接送辦,這對於警方辦案很有幫助。他提醒,民眾不要輕易相信虛擬資產一夜致富的投資話術、保持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