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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在野黨修憲訴法動機 民團:欲癱瘓憲法法庭

2024年10月21日,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等民團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舉辦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10月21日,台灣公民陣線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等民團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舉辦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1日審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民團偕同憲法學者召開記者會表示,該修正案將大法官15名的「現有總額」,曲解定義為「法定總額」,除了會癱瘓憲法法庭,更可能藉此加劇大法官缺額風險,脅迫總統釋出大法官提名權。

翁曉玲所提的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內容增訂,大法官「現有總額」係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的大法官人數,即15位。並要求提高大法官判決門檻,從原先的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改成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21日偕同台灣公民陣線志工於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行抗議記者會。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執掌憲法法庭違憲審查的大法官,法律規定應有現有總額的三分之二「參與評議」,才可做成裁判。

他表示,現有15位大法官中,有7名大法官將在10月底卸任,總統已提名新任大法官,但立法院尚未開始同意權審查,下個月起憲法法庭將只剩下8名大法官。

賴中強說,草案將大法官「現有總額」曲解定義為增修條文的「法定總額」(即固定為15位),只要立法院遲遲不通過新大法官任命,或僅通過少數幾位,都將造成憲法法庭無法湊足參與評議所需的「法定總額」三分之二的門檻(15 x 2/3 =10),而無法對任何案件作成裁判,將達成架空大法官、癱瘓憲法法庭。

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表示,憲法法庭在憲政體制中的重要性,一旦無法繼續運作,國家機關之間一旦發生權限爭議,將欠缺一個司法仲裁者來定分止爭,人民也將因此無法透過憲法訴訟保障其基本權利。當憲法法庭癱瘓,憲政體制欠缺憲法守護者,權力分立的憲政體制本身與人民的基本權利,都不再受到憲法的保障,連憲法本身的規範效力都岌岌可危。

張嘉尹強調,若目前的草案修法通過,僅剩的8名大法官將無法符合進行各項程序所需最低人數(10位大法官),也無法受理、進行言詞辯論、判決與裁定的評議、暫時處分的評議。一旦當總統不願意配合立法院多數提出其屬意人選,就直接讓憲法法庭停止運作,不但綁架憲法法庭,也綁架總統,形同倒退到1958年時,立法院為了報復司法院大法官而制定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蘇彥圖則說,憲法訴訟制度攸關台灣自由憲政民主,不容輕率、粗暴修法。匈牙利、波蘭、以色列、墨西哥等國侵害司法獨立導致民主倒退的經驗,尤其需要台灣引以為鑑。

他表示,憲法法院從來就不是民意機關;無論如何提高出席與議決門檻,也不會增加憲法法院組成的多元代表性。草案所提的兩項修法理由,看似冠冕堂皇,其實毫無道理。而改變「現有總額」定義的提案,不僅立法技術拙劣,說明更有不實。

他表示,即使立法動機純正,改變「現有總額」定義的提案,一來會增加憲法法院停擺、空轉的憲政風險,二來還會製造道德風險,讓意圖擄獲或者翦除憲法法院的惡人有機可趁。

他強調,就算這些風險可由憲法法院造法排除,但這項修法終究只是徒增紛擾,更與強化憲政機關存續韌性的憲政設計良好準則背道而馳。提高憲法法庭判決之議決門檻的提案,不只試圖推翻《憲法訴訟法》的重要改革,還比往昔《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議決門檻設計,來得更為粗糙與保守。

蘇彥圖強調,綜合考量《憲法訴訟法》的修惡,懷疑國會多數聯盟可能有意藉由這一連串的政治操作,加劇大法官缺額的後果嚴重性,進而脅迫總統釋出大法官的提名權。倘若屬實,這無疑是對台灣憲法法院的獨立與公正的嚴重戕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