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十年間,台灣流失的農地有近十萬公頃,佔全國耕地面積超過十分之一。為了確立國土新秩序,兼顧國土保育,並解決過去土地發展的亂象,《國土計畫法》將在明年5月正式取代現行的《區域計畫法》,但自2015年三讀通過後十年間,只要一逼近施行日期,就會有雜音傳出。
眼前的阻力,不僅還有8個縣市交不出「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朝野立委也盼延緩2年上路。根據多位地方首長的說法,他們擔心法規過於嚴苛,可能讓部分農地開發無望,因此不斷向中央喊話,「沒有補償,怎麼溝通」?
在保育與土地開發的衝突下,這部意在解決台灣土地亂象的百年大法,能否如期上路?內政部於10月7日宣告今年12月相關子法會全數發布。而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在10月24日的公聽會中,多位專家學者也認為應該如期上路,才不會讓10年來建構的國土計畫系統失去時效性。
對於部分縣市延遲配合,政大地政系教授鄭安廷認為,沒有一個計畫可以達到100分才上路,現在已有2/3縣市已經準備好,建議讓準備好的先開始,未準備好的之後再分批上路。
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則強調,台灣以農立國,一定會和部會合作,討論農民權益,未來會更積極溝通,聆聽各方意見、審慎評估。
國土法推遲上路 環團:農地將更加破碎
對於暫緩實施聲浪,數十個環團站出來堅持中央應依法如期上路,否則「農地破碎止不住」。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目前各地都傳出趕在《國土計畫法》2025年上路前提出土地變更案,期待能壓線核准。如台中大肚山就有2個關於溫泉觀光酒店的開發案,過去建商期待《區域計畫法》開大門,如今在快變不行前,就趕快來搶建一波。
依據內政部資料,至今年8月全台審議中的開發許可案有105件,較今年3月90件增加了15件;而地方政府尚未核准的使用地變更編定案則多達771件,較同年3月的537件,暴增234件;也就是短短5個月,新增近250件的非都市土地開發案申請。
環團認為,其實兩法在管制規範上都是「農地農用」,民間反彈是因為不了解造成恐懼,甚至被不肖仲介業者利用資訊不對等製造假消息,鼓吹地主賣地、或趕在《國土計畫法》上路前變更地目,導致亂象叢生;這也證明過去的《區域計畫法》,的確為土地開發開了不少方便門。比起《區域計畫法》,《國土計畫法》反而更有彈性,更重要是能做到由規劃引導開發,而非只是讓地價一直往上走,最後把農地都變成建地。
青農返鄉買地種茶 憂土地現值砍半
「國家財產要保育,但不能拿我的財產去保育呀!」一位新北三峽的青農響應政府政策返鄉種茶,貸款買下山坡地,卻被劃入國保一(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讓他很無奈,「土地不允許蓋初級農糧加工廠,也不能做休閒農業設施,只能種茶樹」,他問,「若土地現值1千萬,《國土計畫法》實施後會不會變成500萬?」
中市議員邱愛珊向《大紀元》提到,住在清水的王姓青農願意返鄉,是因為從父執輩流傳下來的傳承、使命感,雖不會想要賣土地,但看著別人透過其他方式處分、利用農地獲利,心裡還是會覺得不平衡,感覺有剝奪感。
邱愛珊說,青農的父執輩並不希望他們繼續從事農耕,確實有時甚至連餬口都困難,「青農問,是不是應該能有補助或獎勵,才能鼓勵農民續作。」
還有青農種植高經濟作物,如蘭花、小蕃茄等,需要有溫室,「農一、農二能夠蓋溫室嗎?尚未看到施行細則,萬一被劃定了後,這些都不能做該怎麼辦?」
溝通不及、民眾誤解 立委喊暫緩
期待為台灣土地使用帶來新秩序的《國土計畫法》,要友善土地、讓國土永續,但民眾權益又該如何顧及?
22位綠營立委發出暫緩聲浪,直指數個藍營執政縣市未如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全國恐無法一致公告,加上民眾誤解等,希望中央展延上路時間2至4年,待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
嘉義縣立委陳冠廷指出,嘉義阿里山過去有很多生活聚落,未來也可能受到影響,需要有更完整的討論。彰化縣立委黃秀芳說,農村地區人口活動大都只出不進,以及法規相關配套子法超過半數尚未公告,行政單位應正視。
不交國土功能分區圖 縣市首長爭補償
《國土計畫法》展延剩下不到一年,雲林縣長張麗善質疑,「現在《區域計畫法》可以依照個案進行變更,未來《國土法》要等五年通盤檢討才能變更,劃成農一(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農二有何差別?中間價值有不同嗎?若有不同,怎可劃一劃,就把農民的財產變不見?」
針對《國土計畫法》,台中市議會同樣砲聲隆隆。原民議員朱元宏批說,法案對原住民土地的使用,設下比以往更嚴苛的限制。和平區所有原住民保留地,都被列為國土保育區或農業發展區,將導致當地居民無法正常生活和發展,但政府卻未提出應有的補償或措施。
「台中市政府準備好了嗎?」議員曾朝榮問,台中的工業產業區非常不足,未來如何增加用地需求?很多中小企業工廠從國外回來,非常缺少工業區,市府有無針對未來需要的產業園區提出嚴謹規劃?
「沒有補償辦法,如何跟大家溝通?」台中市長盧秀燕強調,農民恐懼新的國土計畫,是因為該法對農業發展有非常多限制,卻無周全的配套措施,「沒有法及補償的《國土計畫法》要上路,農民當然不肯」。她說,農民也擔心將來如果家中沒人要繼承農業,那這塊地將永遠被限制不能發展,呼籲中央趕快拿出補償辦法。
農村人口外移 憂過多良田恐遭閒置
農村人口外移,農地無人耕種日漸嚴重,劃設過多農一、農二,是否導致一堆優良農地閒置荒廢、長滿雜草?反而更限制國土發展。政大地政系教授鄭安廷指出,現在送審國土署的農業分區圖,是3年前各地方政府自行劃設的,對於縣內農業用地,理應更貼近地方需求,而非如過去中央用統一標準來劃設農業分區,造成與農村實際情況誤差太大,因此他支持《國土計畫法》應如期上路。
鄭說,沒有一個計畫可以達到100分才上路。《國土計畫法》通過十年來,許多單位都針對2025年新法上路做準備,尤其現在瞬息萬變,若再延宕下去,恐怕連全國國土計畫都要重做,過去投入的心血,可能付之一炬。因此他建議,可以先讓準備好的縣市開始,還沒準備好的分批上路。
學者:農業部應提出「農地兌地給付」
針對《國土計畫法》是否如期上路,學者們看法兩極。政大地政系教授賴宗裕指出,《國土計畫法》涉及13個部會、52部法律,必須連動修正;該保留多少農地,會不會限制發展的疑慮,以及劃進農發地區的農地,農業部有無提出「農地兌地給付」的項目,相關具體措施必須適法與適合民情,才能安心上路。
賴說,依照《國土計畫法》規定,原區域法的特定農業區,基本九成應劃入農一,但最後真正被劃入的只有56%。原因在於大部分縣市認為,劃入農二的管制比農一少,造成有些地方政府跟中央劃設模擬的結果大相逕庭。
賴指出,《區域計畫法》是透過開發許可,分區變更後,有產生變更利得的機會和期待,而《國土計畫法》規定不得任意變更分區與分類,形同把期待給限制住了。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系特聘教授張學聖提出擬定「土地變更衡平機制」,他說,國土計畫有不同類型,農地補助若一視同仁,地方必然有異見,必須啟動差別補助,拉高農家收入樓地板,將外部效益內部化。
農民權益受損 學者:建議社安網介入
針對政策恐造成農民的財產損失,政大地政系副教授戴秀雄指出另一個方向。他說,過去3年,各縣市送中央變更農地的開發許可案件非常多,突顯民眾對未來的不確定。
「但台灣真的不要農業了嗎?還是山林不用保護嗎?如果認為還是需要保護,總有人會落在其中,而農民權益是國土計畫要處理的嗎?」他認為,這應該是社會安全網如社福、農政下去處理。
站在國土永續的角度,戴秀雄說,農地使用一定會有競爭問題,因此要去權衡種地或種工廠好,這絕不是個人權益問題,或各自土地的問題,而是要整片土地去看。目前是陣痛期,這套系統需要大家一起守護。◇
小辭典:國土計畫法
《國土計畫法》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同時解決中華民國土地法零散及空間規劃體系常年存在的問題所制定。依據保育及管理的需要,將土地劃作四大功能分區: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