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傳播不實罪,經最高法院法院判決確定。新埤鄉長依法解職,屏縣府指派參議曾龍陽代理鄉長,30日上午在新埤鄉公所辦理交接典禮。
屏東縣政府指出,縣府依地方制度法79條第1項規定解除潘和源職務,並指派曾龍陽參議代理鄉長,交接典禮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期許在曾龍陽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並將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
【記者簡惠敏/屏東報導】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傳播不實罪,經最高法院法院判決確定。新埤鄉長依法解職,屏縣府指派參議曾龍陽代理鄉長,30日上午在新埤鄉公所辦理交接典禮。
屏東縣政府指出,縣府依地方制度法79條第1項規定解除潘和源職務,並指派曾龍陽參議代理鄉長,交接典禮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期許在曾龍陽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並將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