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發會委員會延續會議30日提出8項對策,力拚提高薪資,包括:政府約聘僱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及研議修法提升薪資揭露門檻等。
學者認為,台灣多數企業無法承擔基本工資的提高,則台灣勞工供不應求、低薪或需要引進外籍移工等問題是無解的,缺工與低薪問題一定會進一步擴大。在定義低薪前,更應先定義低生產力產業。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以政府作為加薪引擎、薪資透明化,以及中小企業賦能3大方向為主軸,提出8項創新對策。
中央約聘僱月薪31449起跳
政府作為加薪引擎部分,第一、政府部門應帶頭,明年起中央政府約聘、約僱、約用人員,以及勞務承攬進駐政府單位工作服務的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約新台幣3萬1,449元);第二、政府部門應定期檢討及提高勞務採購薪資標準,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
第三、金管會修正《證券交易法》,要求上市(櫃)公司在章程中明定,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薪或分配酬勞。
提高薪資揭露門檻至5萬
薪資透明化部分,請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提高至5萬元。現行規定,若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企業有義務告知求職民眾、公開揭示薪資範圍,否則將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擬設上市櫃申請最低工資門檻
另外,請金管會研議將一定薪資門檻,即最低工資1.3倍(約3萬7,167元),納入上市、櫃公司申請許可審核,以利提升非主管員工薪資,確保合理薪資條件。
第三、請勞動部與金管會研議將相關勞權指標,例如基層員工「薪資平均數」及「薪資中位數」變動比等,於114年納入「永續報告書」揭露範圍及公司治理評鑑項目;另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一百億元以上,自民國117年度起申報性別薪資差距,讓加薪狀況、性別平權落實程度更公開透明。
談到中小企業賦能,第一、請經濟部擴大輔導,創造中小微企業獲利及加薪能力,受益對象主要為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及製造業,而企業成功提升獲利後,應將為員工加薪或分潤,納入後續政府輔導方案申請的要件之一,其中也包含已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提高企業幫員工加薪的租稅優惠。
第二,為鼓勵有獲利的中小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替員工加薪,經濟部將研議新增「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信用保證措施」,對員工加薪經金融機構或信保基金核認屬實之中小企業,額外提供3,500萬元保證融資額度,保證成數最高9.5成,保證手續費從低以0.1%計收。
學者:應檢討養出低薪企業的政策
對於低薪議題,淡江大學經濟學系教授蔡明芳說,行政院經發會顧問會議希望政府先定義「低薪」,才能解決低薪問題。但各國對於「薪資」衡量方式並不相同,不同的薪資衡量方式、統計調查的限制就會有不同的低薪標準,因此,經發會顧問會議或國會議員要求揭露台灣低薪水準是否合適,不無疑問。
蔡明芳說,與最低工資不同,低薪除了各國政府定義不盡相同外,社會在討論低薪問題也往往基於「主觀」的感受提出建議,也讓低薪問題常停留在討論階段。
他說,政府真有心要解決低薪或提高薪資,最重要的不是先定義低薪,而是應先了解過去的產業政策是否已達到政策目標,若不從政策源頭著手,則定義低薪除了讓領取該薪資的勞工被標籤化外,並無助解決低薪問題。
蔡明芳說,低薪是產業競爭與廠商經營的結果,責任在於廠商。政府應該認檢討為何推出的政策,可以培養出這麼多低薪的企業。行政院一方面在意低薪,另一方面又允許某些部會連「提高最低工資」都希望能有對於廠商的補貼計畫,這除了喪失最低工資的調整意義外,低薪問題永遠不會被解決。
立委:治標不治本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行政院所提「八大措施」治標不治本。2021年台灣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為21.7兆元,是1998年9.4兆元的2.3倍,但同期間受僱人員報酬占GDP的比重卻由48.2%下滑到43%,顯示台灣整體產業蓬勃發展,勞工卻完全沒有分享到經濟成果。
台灣經濟陷「失溫成長」
她以美國、日本、韓國為例,台灣薪資占比偏低,2021年台灣受僱人員報酬占GDP為43%,美國53.5%、日本53.2%、韓國46.7%,產業結構的嚴重失衡,讓台灣經濟淪為「失溫的成長」。但從日本經驗顯示,提高薪資揭露門檻,只能提升薪資透明度。薪資結構的上升,還是必須看產業的整體競爭力以及地區的整體薪資水準。
中產階級嚴重萎縮或為原因
針對解決低薪問題,李彥秀認為,不能僅關注「最低工資」以及「低薪線」,低薪問題只是整體產業與薪資結構反映出來的結果,政府應該將重點放在提升整體「薪資中位數」,以及「平均薪資」之上,台灣有近七成(69.3%)勞工領不到平均薪資,中產階級嚴重萎縮,才是加薪無法抵抗通膨的根本原因。
李彥秀強調,台灣傳統產業、服務業都面臨「成長動能不足」困境,再加上低碳轉型的綠色經濟成本,讓過去台灣發展引以為傲的中小企業面臨轉型的挑戰。中小企業家數占台灣總體98%,僱用勞工比例也高達80%,中小企業獲利能力與競爭力的提升,才是解決台灣低薪問題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