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3日舉行「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針對大學校務會議參與代表及比例進行討論,學界認為,支持學生多參與校務會議,參與比例可漸進式增加,不過未涉及學生權益的會議,建議可免設學生代表,不過,若兼任主管職的教師代表參與比例過高,恐會削弱校內監督機制。
會前民進黨立委范雲、高教工會及臺灣學生聯合會等團體於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呼籲教育部提出《大學法》修正草案。范雲表示,《大學法》20年沒有修法,導致教師被欠薪、外籍生淪為學工、學生被強制要求離開宿舍、學生會長在校內重要會議被限制言論等高教亂象層出不窮,呼籲盡快修法,以有效發揮監督作用。
建議學生代表比例逐漸增加
現行《大學法》規定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為10%,而學生團體近年積極倡議放寬比例,盼有更多表達意見的權益,靜宜大學監察人也是前實踐大學校長的陳振貴指出,以他過去的辦校原則,學生在學校參與任何活動都是學習的一部分,支持校務會議、校長遴選會議等應有學生代表參與,但部分會議並未涉及學生權益,如中長程學校發展計劃會議,學生可能無法了解的很充足,建議這類會議得免設學生代表。
國立中山大學校長李志鵬也以該校為例,校務會議代表93位,其中10位是學生代表,且學生出席率不低,經過三年統計約50%至80%,除校務會議外,教務會議以及過去均為一級主管參加行政會議也擴大學生參與,觀察下來,學生發言中肯且具有建議性。
至於修法方向,陳振貴建議,參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現行10%,目標提高至25%,並以漸進提高比例的方式實施。
不過,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何明果則說,確實應該多鼓勵學生參與校務會議,現在學生連社團活動都不太參加,如何提升學生對於社會參與的熱忱是應該要做的。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認為,應該進一步了解學生不參與學校公共事務討論的原因,才能知道參與比例如何調整比較適當,例如是否沒有實質參與機會、或是學生的提案權實質上沒有產生作用,導致減少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跟意願。
教師代表恐失去制衡功能
此外,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則指出,目前校務會議代表組成有失衡的現象,以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為例,其校務會議中非主管教師代表比例於107學年度起逐年下降,109學年度僅剩30.71%,遠低於《大學法》規定的1/2。相對的,學術與行政主管占比卻從44.06%上升至52.14%。
侯俊良表示,兼任主管職的教師代表比例過高,會導致校務會議淪為校長行政團隊的背書工具,失去制衡功能。
國立中山大學校長李志鵬表示,對於兼任學術跟行政主管的老師,是否可經由選舉來擔任校務會議的代表,目前學界內有不同見解,為避免校務會議會有行政主管獨大的現象,削弱校內監督機制,建議教育部應清楚明定。
籲納入編制外教師參與權利
此外,針對編制外教師權益,李志鵬說,多數大學多規定編制外教師不得擔任校內各項會議委員,現在編制外教師比例相當高,其勞動、民主參與權益應受法律保障,應該也要「讓他們的聲音被聽見」,盼擴大校務會議參與代表範圍。
最後,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表示,這次公聽會討論題綱中所列多為個案、並非通案,因此以「大學亂象」為名,他認為對認真辦學的大學有失公允。
針對《大學法》未來修法面向,葉丙成除持續針對學生參與校務、校長遴選、學生代表組成及人數等議題收集意見,教育部樂見學生意見在校務會議中能夠更有效傳達,也期待更多對校園事務有經驗的學生能夠積極參與,教育部將以開放態度,收集公聽會意見,做為未來政策評估及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