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15日三讀修正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規定委員連任限1次,並刪除延任條款,自今年12月1日施行,屆時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將無法繼續延任和代理主委職務。NCC表示,委員會將只剩3人,包含打詐子法、廣電節目內容裁罰等104項業務,將受到影響。
為避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能夠一再延任,在野黨今年7月聯手修改《NCC組織法》,刪除「萬年延任條款」,明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但因三讀通過的修正案還沒正式施行,行政院請NCC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起延任,並任代理主委職務,引發在野黨不滿。
對此,在野黨立委紛紛再提出《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刪除,改成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院會15日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今年7月16日三讀通過的第4條及11月15日修正的第16條,將自今年12月1日施行。本法通過後,NCC委員將只剩3人。
NCC委員剩3人 運作恐停擺
NCC主祕黃文哲表示,在新委員還沒上任前,委員會人數未達4人將無法開會,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還有廣電裁罰案都可能受到影響,若加上近期打詐子法的推動,可能逾104項事項會受到影響。
這104項業務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
NCC統計,目前與柯文哲案相關的廣播電視節目內容申訴案已達426件,其中,有306件來自於年代的節目,而另外100多個不同案子,則是環繞其他電視節目;按照流程,目前NCC先請電視台提意見陳述,並將召開倫理委員會,最後才會提到NCC委員會進行討論,但如果未來委員會停擺,這些廣電節目裁罰案也將停止討論。
黃文哲說,打詐子法像是跟「三振條款」有關的「經限制或停止電信服務達一定次數之高風險用戶公告」草案,以及跟「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草案,先前已經預告,後續還有相關流程要走,內部也在加速推動作業中,希望盡量不要影響業務。
先前NCC在7月已先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等內容,因此即便NCC在12月只剩下3位委員時,手機產品依然可以送審驗後上市,不受影響。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NCC這幾年爭議不斷,執行政策背離獨立機關的立場,淪為政府打手,已經失去存在的功能和價值了。根據統計,2024年前兩季NCC收到545件檢舉新聞報導不實、不公,但是NCC一件都沒罰。
他以日前公視Taiwan Plus報導美國人選擇被定罪的重刑犯當總統(指川普),文化部長李遠認為嚴重失言,但NCC卻不作聲,顯示NCC的雙重標準。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說,該案後續的因應就交由行政部門處理,尊重行政部門的安排。她也呼籲,立法部門應盡快行使NCC人事同意權,補正NCC空轉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