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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命中共騷擾神韻 陳軍被判刑20個月

陳軍資料照。(記者劉菲/攝影)
陳軍資料照。(記者劉菲/攝影)
【記者蔡溶/紐約報導】週二(11月19日),72歲的加州親共「僑領」陳軍(John Chen)在紐約法庭被判處20個月監禁,罪名為充擔中共的代理人,卻沒有註冊,並賄賂一名美國官員。陳軍於今年7月24日認罪。

起訴書指控,2023年1月至5月,陳軍及其保鏢林峰在中共政權的指示下在美國行動,進一步推動中共鎮壓和騷擾法輪功學員的計畫。他們參與操控美國國稅局檢舉計畫,試圖取消法輪功學員經營的神韻藝術團的免稅資格,並向一名聯邦調查局(FBI)臥底探員(冒充國稅局官員)支付賄賂,並承諾事成後進一步瓜分獎金。

陳軍在通話中明確表示,賄賂目的是實現中共「推翻法輪功」的目標。根據司法授權的電話截聽記錄,陳軍和林峰討論接收一名中共官員的指示後刪除證據,以避免被發現,並提到若計畫失敗需向該官員「發出警報」。這名官員被確認是賄賂行動的負責人。最終,兩人於去年5月被捕。

在宣判前,聯邦助理檢察官洛卡德(Michael Dennis Lockard)建議判處陳軍30個月監禁。他強調,基於其罪行的嚴重性和阻止再犯的必要性,依據量刑的最高指導標準(24至30個月)判刑是必要的。從受害者的角度看,這也是一個合適的判刑。

洛卡德指出中共對美國構成國家安全威脅,而被告自願與中共合作。陳軍是中共的合作夥伴,他「自願且愉快」地與中共合作,並與中共有同樣的意識形態。他過去曾在中共軍隊服役,並擔任政府職位,自誇「一步步爬到這個位置、十年內被習近平召見三次」,並稱中共領導人為「親兄弟」。

陳軍(左)和中共黨魁習近平陳軍(左)和中共黨魁習近平(法庭文件)


洛卡德說,中共將法輪功視為五大威脅之一,與台灣、西藏等並列。中共在美國本土針對法輪功,是因為中共視其為威脅。陳軍深知中共與法輪功的「權力鬥爭」,並將其視為自己的使命。

此外,陳軍試圖透過賄賂來「腐蝕美國體系以對抗法輪功」,意圖取消法輪功的免稅資格,這筆賄賂金額高達5萬美元。洛卡德指出這是「被告選擇了這個金額」,而臥底警官並未要求具體金額。

雖然陳軍的共同被告林峰僅被判處16個月刑期,洛卡德指出,兩人角色存在實質性差異。陳軍招募了林峰並提供資金,而林峰與中共領導人的關係不深。

陳軍的辯護律師倫德爾曼(Julie Rendelman)辯稱,陳軍已認罪且無犯罪前科,犯罪行為發生在短期內,且他年事已高,要求只判處已服刑時間。她還說,檢方引用的其他被判處30個月的案例情況不同,並非適用於陳軍。例如,一名被告年齡顯著較小,且其犯罪行為持續了十多年。

法官羅曼(Nelson Stephen Roman)在討論中指出,陳軍是計畫主謀,負責決策,其角色與林峰不同,因此應承擔更高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