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水務局辦理桃園市污水下水道系統施工路面修復費用7,000萬元預算,桃園市議員黃敬平21日提出質詢時表示,近年來在中壢新生路、桃園春日路等市區主要道路開挖工作井工程告一段落後,鋪平路面的復原情況不佳,引起民怨,養工處管挖中心未來應要求廠商必須做好路平。
黃敬平說,各縣市道路施工挖掘,都是由工程主責機關編列預算鋪平路面,水務局污水下水道委外廠商,近年來在中壢新生路、桃園春日路等市區主要道路開挖工作井工程告一段落後,鋪平路面的復原情況不佳,引起民怨,所以水務局明年度增編6,800萬元預算,他可以理解,但也不能因此縱容廠商便宜行事的心態。
黃敬平表示,路平不是只有養工處的事,水務局的委外廠商僅負責工程範圍內周遭20公尺的路面鋪平,若要整段路面都路平,水務局編列預算協助,無疑是在分擔工務局缺錢的壓力,廠商今年被養工處罰款230多萬元,就跟市府抱怨工程預算未涵蓋路面鋪平復舊。
黃敬平認為,因此養工處管挖中心未來就更有充份理由去要求廠商必須做好路平,否則即應再重罰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