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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佩珊請辭獲准 任期186天

專家:將公務員納職安法強化對公部門職場霸凌的防制與處置 勞動部:會修法提升職場不法侵害的位階

勞動部長何佩珊19日為這起事件鞠躬致歉。(中央社)
勞動部長何佩珊19日為這起事件鞠躬致歉。(中央社)

【記者張原彰、賴玟茹、常懷仁/台北報導】勞動部長何佩珊因勞動部公務員疑遭霸凌案請辭獲准,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22日表示,院長卓榮泰指定勞動部常務次長陳明仁暫代部長職務,接下來會盡速尋覓勞動部長適合人選。

李慧芝說,對於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勞動部考績會已依法定程序做出相關懲處,勞動部長何佩珊21日下午當面向院長卓榮泰提出辭呈,卓榮泰已經准辭。

何佩珊5月20日接任勞動部長,直至22日為186天,是勞委會時期以來史上任期最短的勞動首長,打破過去最短任期首長郭芳煜在位264天的紀錄。

政院成立具名申訴受理機制

李慧芝說,任何形式的霸凌都不應該發生,卓榮泰對於霸凌行為更是零容忍,卓榮泰再次對勞動部發生的憾事表達痛心與遺憾,日前已指示各部會在一週內就目前接獲的申訴案件完成調查,並將調查結果提報行政院掌握進度狀況。

此外,她表示,卓榮泰也請各部會就既有的「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重新檢視並提出精進方案,強化外部調查參與機制、保障當事人權益。

她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成立具名申訴受理的機制,並由行政院祕書長龔明鑫督導,讓申訴屢次遭拒、或認為需受到特別保護的職工,能夠有暢通且多元的申訴管道,不再漏接受到職場霸凌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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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籲公務員納職安法保障

公部門基層團體22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提出三訴求,首先將公務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職業安全不分公私部門,應平等對待;二為能將職場霸凌防護法制化,提升至法律位階保障;最後,能開放公務員組織工會,參與調查,避免權力失衡。

現行公務員無法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僅適用《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作為依據,毫無法律位階保障。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監事郭歷軒表示,警察機關內,有很多問題都會演變成霸凌,像是績效不合理的要求,就會變成上級霸凌幹部,幹部霸凌基層,但卻不會回頭討論工作要求本身的不合理性。

郭歷軒也說,近年很多警察自殺,甚至發生過因為霸凌自殺,但不論霸凌或自殺問題,都缺乏專業第三方單位調查,且面臨霸凌事件,被害人很難自行救濟,只有以工會制度為基礎,才能建立充分支援。

2024年11月22日,「院長道歉無誠意,公務員要納職安法、職霸防護要法制化!」勞動部勞發署職場霸凌事件公部門基層團體聯合記者會。2024年11月22日,「院長道歉無誠意,公務員要納職安法、職霸防護要法制化!」勞動部勞發署職場霸凌事件公部門基層團體聯合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11月22日,「院長道歉無誠意,公務員要納職安法、職霸防護要法制化!」勞動部勞發署職場霸凌事件公部門基層團體聯合記者會。2024年11月22日,「院長道歉無誠意,公務員要納職安法、職霸防護要法制化!」勞動部勞發署職場霸凌事件公部門基層團體聯合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委要求強化申訴、調查機制

立委范雲、林月琴22日協同相關民團舉行記者會呼籲,強化公務員及勞工職場霸凌申訴、調查機制,更要補上單位主管霸凌無法可管,導致被害人求助無門的漏洞。

范雲認為,現行公務員職場霸凌並非無法可管,然而僵固的文化、模糊的定義、充滿缺陷的機制,導致被害人不但求助無門,更可能因申訴被秋後算帳,不敢求助。現行人事總處《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規定,事件通報對象為單位主管或人事主管,若主管就是霸凌者,根本無法處理。

林月琴則呼籲政府趕快把外部申訴機制建立起來,不要再讓職場霸凌的被害人陷入求助無門的處境。

反觀台灣公共治理協會理事長何昀峯認為,長遠來看,將公務人員納入《職安法》是必須思考的趨勢。應在既有的制度基礎上,結合《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員服務法》等制度強化對公部門職場霸凌的防制與處置。

人事總處專門委員楊景倫回應,未來人事總處也會持續修正建議流程範例供各機關參考;勞動部職安署簡任技正楊沛杰則說明,勞動部近期將邀請學者討論強化雇主落實預防責任,也會修正《職安法》,提升職場不法侵害的位階。◇

2024年11月22日,民進黨立委范雲、林月琴及民團共同召開「公務員和勞工都需要保護 改革職場霸凌處理機制」記者會。2024年11月22日,民進黨立委范雲、林月琴及民團共同召開「公務員和勞工都需要保護 改革職場霸凌處理機制」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