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塑膠公約第5次談判25日登場,有望成為全球第一部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塑膠公約,也會成為台灣精進塑膠管理的參考。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將會參考塑膠公約談判的決議,邀請公民團體研議2030、2035年的減塑政策,提出更全面的減塑目標,最快明年上半年出爐。
環境部於2018年時提出4大塑膠製品減量或限用方向,包含購物用塑膠袋、塑膠吸管、一次用外帶飲料杯、免洗餐具,並訂下2020年擴大部分限用、2025年以價制量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的目標。
環境部25日舉辦「塑膠公約第5次談判會議開幕,制定全球共識汙染治理方案」記者會,彭啓明表示,我國2002年起推動減塑,但檢視目前成果只有全面禁用一次用外帶飲料杯算是提早達成目標,但其他項目都還是部分達成,以塑膠袋為例,最後一哩路包含傳統市場、早餐店等都還要再努力。
彭啓明說,如今2025年將至,按現在的路徑可能到2030年仍只會有部分達成,因此環境部必須務實的重新設定減塑目標,希望能有一些新的方法來達標,會邀集環團、各產業一起討論、溝通,預計明年上半年會訂出新的2030及2035年的減塑目標。
彭啓明強調,2030年全面禁用的理想目標不變,待全球塑膠公約出爐後會進一步討論,並且會加大項目,如網購包裝等可能是新增的減塑項目,他也說,「並非什麼都不能用,而是能少用就少用。」希望能積極宣導和找出替代方式,讓民眾能夠更好達成。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補充,目前全球塑膠公約的方向是禁用「有問題的塑膠」,如在市場買魚、肉,第一層包裝用塑膠袋還是必要的,但外袋就可以不用塑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