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全院委員會26日審查考試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朝野立委關注勞動部公務人員輕生案。周弘憲表示,若獲立院同意上任後,會研議將防治職場霸凌相關措施提升到法律位階,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希望下會期能提出。
考試院第13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今年8月31日屆滿,總統賴清德依法提名7位考試委員,立法院將於12月17日行使考試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26日針對考試院長被提名人提出詢問,對於公私部門霸凌案頻傳議題,周弘憲表示,前陣子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發生職場霸凌不幸事件,令人心痛,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保障事項,自有責任給予公務人員友善、安全的工作環境。
周弘憲說,他的人事案若能獲立法院審查通過,上任考試院長後,將立即責成考試院所屬相關機關,研議將防治職場霸凌相關措施提升到法律位階,在廣泛徵詢各方意見後,盡速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經考試院會討論後,送立法院審議,以建構友善、安全的職場環境。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詢問,考試院對於保障公務人員在職場不受霸凌可以扮演什麼角色?周弘憲說,這涉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的安全問題,這是考試院負責的保障事項,希望將相關措施由現行內部行政規則,提高到法律位階,對公務人員比較有保障。
至於未來的立法方向,周弘憲說,應該將職場霸凌相關事項規定在《公務人員保障法》,目前雖然有規定,公務人員執行職務的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的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的防護措施,但這樣宣示性條文不夠,應將條文擴充,把有關防治職場霸凌相關事項規範進去。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詢問,各界都在檢視公務體系的「反霸凌機制」,考試院打算提出《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法草案,或者研議反霸凌專法?對此,周弘憲表示,考試院可以修《公務人員保障法》,專法也許涉及勞動部、行政院權責,修《保障法》可能比較單純,「希望大概下會期」能提出草案。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則詢問,公務員保障是考試院權責,為什麼「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處理流程」卻是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針對職場霸凌,考試院又制定了什麼辦法?
周弘憲回應,照《公務人員保障法》19條訂有《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安衛辦法),職場霸凌事件也是其中一部分,如果有這方面問題可向服務機關申訴。
不過黃國昌表示,違反《安衛辦法》的機關人員、首長可能會受考核懲處,但《保障法》沒有訂罰則,明顯從法律到《安衛辦法》都存在缺陷,卻沒看到考試院有具體推動修法的任何行動,甚至攸關保障公務員的《安衛辦法》竟已10年沒修。
周弘憲說,目前保訓會有提出《安衛辦法》修正草案,將密度訂得比較強,考試院要對這部分負起責任、會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