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28日表示,接獲檢舉,社群平台、網拍有販售偽造車牌資訊,追查後發現有人向大陸廠商購買偽造車牌,以每面6千至8千元價格販售,專案小組於9、10月實施搜索,查獲楊、黃等8名犯嫌,詢後依違反偽造特種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警方追查得知,黃嫌曾向大陸廠商購買偽造車牌,發現車牌仿真度高,便與大陸廠商合作,利用國內社群、網拍平台收取偽造車牌訂單,以每面6千至8千元不等價格販售,並以人頭帳戶收取贓款,再利用大陸第三方支付平台下單,經調查鎖定涉案車牌26面,均分散在全國各縣市。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其中14面車牌是由楊姓主嫌所訂購,楊嫌從事「中古汽車」販售業,利用車行「臨時車牌」製作多面同號假車牌,供旗下業務、客戶使用,藉以增加試車及驗車數量。
專案小組蒐證完畢後,前往黃嫌住處及楊嫌中古車行實施搜索,並以即時通報機制,於懸掛偽造車牌之車輛行駛道路時,即時通報轄區警察局臨檢、攔查。全案共計查獲楊、黃等8名犯嫌,並當場查扣26面車牌等贓證物,詢後依違反偽造特種文書、《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最後,刑事局呼籲,儘管偽造車牌非民眾自製,在網路上轉售之行為,亦涉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上,除觸犯《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民眾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