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才剛發生戒嚴,台灣過去歷經數十年白色恐怖,難道台中現在也要效法警察國家嗎?」中市員警進校帶走小六生爭議持續延燒,台中議會4日總質詢,議員謝志忠要求市長盧秀燕,要對整個不當程序道歉。盧秀燕答詢表示,該案件一些細節還在釐清中,市府第一要釐清責任、第釐清後訂定SOP才能預防,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黃守達等人,4日總質詢質詢師生衝突案。謝志忠問教育局長蔣偉民,「學校可以讓警方進入校園,帶走學生嗎?」王立任質詢,「這是警察國家嗎?是誰要求把孩子帶走?多久調查出來?」
教育局長蔣偉民說,事件起因是今年3月26日發生師生衝突,老師為維護權利報警,警方進入校園有相關規定,要先經校方同意、陪同,最大爭議在於學校允許警方帶走學生和老師,這部分要檢討,並承諾一周內會調查出來。
謝志忠質詢警察局長李文章,老師通知警方,學生已道歉,警方認為已通報,所以依程序要老師和學生到派出所做筆錄? 李文章說,老師打110報案,警方有徵得學務主任同意,並全程陪同,當時因警車進校園有學生上體育課,有人建議不要在現場處理,回派出所處理,警方並不是強行帶走,是現場所有人員討論出來的辦法。
李文章強調,有規定,也有SOP,也有要求,員警沒有落實,他有監督不周。王立任問李文章,「自請處分了嗎?」李答詢,依警察考監責任歸屬,派出所警員第一層為派出所主管,第二層是分局長,第三層才會到警局長,他不需要每件事自請處分,這是考監責任規定。
謝志忠要求教育局長、警察局長要為執行不當道歉,但皆未獲回應,轉而問盧秀燕要為兩位局長道歉嗎?盧秀燕說,該案件還有一些細節還在釐清,市府第一要先釐清責任、第二釐清後訂定SOP才能預防,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警察局說明,員警疏忽未考量該生非現行犯且無急迫狀況將雙方帶回派出所處理,各核予申誡一次處分,警察局將加強要求員警落實相關機制。另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行為者,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不論告訴權人撤回告訴與否,且少年法庭需審理是否給予少年保護處分。
教育局表示,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行業務將學生帶走,失職部分正釐清中。相關校園事件處理有法可循,校方人員若未依法行政,有違失應負起責任,教育局一定依規檢討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