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日商天樂廣告行銷公司經營的台中高級日式和牛燒肉店「和牛EMPEROR」,4月被檢舉使用過期的「神戶牛」。台中地檢署查出,相關肉品2023年12月初就到期,但業者今年1月至3月仍賣出29份,不法所得7萬8,300元,偵結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重詐欺等罪起訴3人。
起訴指出,天樂公司自2023年9月起經營和牛EMPEROR餐廳,標榜為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由社長胞弟坂本斗志擔任負責人,並僱用同為日籍的久保敦也、山添翔平,分別擔任店長、總料理長。他們明知2023年10月20日進貨的「神戶牛」已於同年12月3日過期,但直到今年3月仍持續販售。
檢方根據食材進貨單據、菜單等證物查出今年1月至3月該餐廳將過期肉品製成「神戶牛 帝王莎朗」,以每客2,700元販售給29名消費者,不法所得7萬8,300元。
坂本斗志在檢方偵訊時否認犯罪,他強調有告知客人沒有神戶和牛,若能接受以其他牛代替才會點餐,絕對沒有詐欺;肉品採購是店長、料理長負責;久保敦也、山添翔平也不認罪,辯稱有告知客人無神戶牛,對方同意才改用鹿兒島牛肉出餐,因POS機不能調整,銷售紀錄才會仍以神戶牛為品項。
檢方認定,坂本斗志等3人、天樂公司涉犯《刑法》販賣妨害衛生飲食物品、加重詐欺取財、《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等罪,依法起訴。檢察官批評,該餐廳標榜「提供讓人感覺彷彿置身在日本的體驗」,卻為減少損失,將逾期肉品烹煮給不知情消費者食用,犯後又揚言提告媒體、聲明不會賠償,態度惡劣,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和牛EMPEROR於案發後歇業,由台灣公司接手經營,保留原店名。接手的經營者是燒肉愛好者、該店忠實顧客,曾有經營餐飲業相關經驗,原本就打算開一間燒肉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