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一名泰國移工騎腳踏車遭三台車輾壓致死,但最後苗栗地檢署以不起訴偵結。對此,立委林國成協同被害人委任律師、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17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此事對於外國移工的保障不足;苗栗地檢署則回應,已採取各項必要之偵查作為,就現有證據資料,並受罪疑惟輕法則之拘束,就刑事責任部分,僅能為有利被告之認定。
林國成表示,此事發生在去年7月2日的晚上,有一名泰國移工下班後騎腳踏車過馬路時,結果被一輛酒駕的車子撞到,接著B車也輾過去,最後被一台無照駕駛的C車輾過,他看到檢察體系對移工的人權生命不重視,將本案草草了事、不起訴結案。
台灣跨國勞動力權益策進會理事長方浩鍵表示,涉及過失致死、酒駕肇逃,但卻沒有人需要受到刑事追訴、懲處,這部分在程序上的保障,對於整個外國移工的保障,顯然非常不足,這是沒有被害人家屬可以替被害人說話的程序,沒有這樣的角色在程序中有參與,完全單方面是肇事者的指述以及現場跡證的表示。
方浩鍵認為,對於外國人朋友來到台灣發生此事,他們非常遺憾也惋惜,也認為外國人的訴訟權益來到台灣如果仍然沒有受到足夠保障的話,其實不管是對於司法的威信、外交、勞動人力建置等部分,都會有很大的疑義。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副處長蔡雅芳提出三點意見,第一,希望來台工作的泰國移工都能得到法律的保護與公平對待;第二,日後發生關於泰國移工發生任何重大人身侵害、甚至死亡的事件,台灣官方能通知泰辦處,協助被害移工或遺屬給予法律權益的維護;第三,希望以後台灣官方文件,不要使用不雅或不當的字眼形容被害人的經過。
苗栗地檢署透過新聞稿回應,為進一步保障在臺外籍人士權益,本已聯繫苗栗縣警察局,並向全署人員宣達,處理外籍人士相驗案件,應請警方外事人員協助通報該外籍人士所屬國家駐臺機構,確保相關程序更加周全。
苗栗地檢署指出,本案已採取各項必要之偵查作為,並主動送請鑑定車禍事故責任,再送覆議,以求慎重;另亦主動就死者遺體進行解剖,期能查明真相。惟就現有證據資料,並受罪疑惟輕法則之拘束,就刑事責任部分,僅能為有利被告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