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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國營金融事業攬才留才 財長:激勵措施一定會做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攬才、留才要有好的激勵措施,一定會做。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攬才、留才要有好的激勵措施,一定會做。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侯駿霖/綜合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6日審查有關財政部主管中國輸出入銀行、台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明年度預算案,立委關切國營金融事業的優秀人才要「願意來」、「留得住」。對此,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攬才、留才要有好的激勵措施,一定會做。

財政委員會26日通過多項主決議,首先為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賴士葆、顏寬恒等人所提,為有效解決國營金融事業機構缺乏攬才、留才誘因的迫切需求,要求財政部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討鬆綁現行《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將比照泛公股銀行調高至4.6個月。

同時,也比照同業依獲利狀況提撥一定比率(1%至8%)的員工酬勞,使國營金融事業機構員工待遇能更公平反映具體貢獻。

由於近年公股銀行獲利屢創佳績,但受限於預算法規範,無法及時支應額外「購建固定資產預算」需求而削弱競爭力,因此另一項主決議,將要求財政部洽行政院主計總處檢討相關法規。

莊翠雲認為,立委提出建議出於激勵國營金融事業有更好的士氣、提振工作績效,這部份涉及法律和命令,財政部會進行盤點,讓攬才、留才有好的激勵措施,也一定會做。

針對立委對台灣銀行、台銀人壽、台銀證券的有很多期許。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表示,台銀二字是就是作為台灣公股的模範,相關政策有責任帶頭往前衝,往「龍頭」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