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6名女童,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8年。高等法院7日加重改判28年8月,認定毛畯珅共涉犯逾200罪,各罪判刑累積近1,300年,可上訴。
二審的高院表示,針對一審判決有罪部分,均仍然維持有罪結論,其中毛畯珅對D童、E童、F童部分犯行改依非法拍攝兒童性影像罪處斷,另外原審就毛畯珅對B童所為犯行中其中一次諭知無罪部分,經本院撤銷改判有罪並且依照非法拍攝兒童性影像罪處斷。
累積刑度達1291年
高院指出,毛畯珅涉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9罪、涉對未滿14歲的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203罪、涉以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共14罪,判刑累積刑度達1,291年。
高院指出,高院合議庭審酌毛畯珅所為嚴重損害成長中幼童身心發展及健康,對於幼童本人及其家人帶來嚴重創傷,應予嚴懲,因此分別維持原審刑度或量處5到12年之有期徒刑,並且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8月,可上訴。
毛畯珅到庭聆判,得知宣判結果後,向法官表示沒意見。
一審的北院認定,毛畯珅於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在其任職的幼兒園內,對未滿7歲之幼童6人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拍攝性影像。經傳訊證人、被害人父母、幼兒園老師、專家證人,及勘驗被害人父母所拍攝被害人揭露本案之對話錄影、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搜索被告保存之兒童性影像檔案,並稽核被害人之驗傷單、心理諮商報告等事證。
北院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被害人均未滿7歲,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多位被害人進行上述犯行,時間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對被害人造成身心創傷甚鉅,犯後態度惡劣等情況。所以,判定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日前辯論終結,7日宣判。
另外,毛畯珅因涉嫌《刑法》的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39名幼童,以及以強暴或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嫌,北檢於去年10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