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13年1-10月交通事故達58,076件,為六都最多。市議員陳俞融指出,市府積極設置測速照相,交通罰鍰收入預算也從去年的19.7億元,暴增至今年的23.5億元,卻未能有效改善交通安全,呼籲警方檢討測速照相設置及速限的合理性。
陳俞融說,根據統計,台中市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件數逐年攀升,從111年的8萬3,634件、112年的12萬6,364件,到113年更達13萬7,862件,3年來漲幅達6成4。若以每張罰單最低1,200元計算,去年固定式測速照相的罰款就至少高達1.65億元,十分驚人。
112年取締超速件數最多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是位於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2088號、總計達15,192件,陳俞融質疑,該設備設置於民國97年,已超過17年之久。但她接獲民眾陳情,這個路段不但路寬、路直又是下坡,車輛用滑的就超過50公里限速,且同一條路速限從50至70公里,導致駕駛要斷斷續續踩煞車,反而更危險。
陳俞融批,這樣持續開出超速罰單,代表該道路設計與速限管制有問題,但諷刺的是,距離該測速照相500多公尺的東大路一段與臺灣大道四段路口處,於112年、113年都是西屯區第一大肇事熱點,顯然該測速照相並未達到防制事故的效果。
她認為,現行的測速照相設置缺乏科學化的退場機制,從107年到113年10月底,全市僅拆除3支固定式測速照相,還是因工程需求,而不是達成降低事故的目標而退場,顯然與警方所謂「教育用路人守法」的目的不符。
她呼籲市府,應優先檢討不合理的速限規定及改善交通工程,測速照相不是市府的提款機,應檢討現存測速照相路段設置的必要性,訂出明確的退場機制,並以改善道路工程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