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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檢調破獲集團 吸金近44億查扣8千餘萬跑車房地產

桃園地檢署查扣跑車。(桃園地檢署提供)
桃園地檢署查扣跑車。(桃園地檢署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桃園檢調破獲集團  吸金近44億查扣8千餘萬跑車房地產,桃園地檢署范玟茵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起訴,具體求刑15年,聲請沒收不法所得8億餘元。

桃園地檢署查扣現金。桃園地檢署查扣現金。(桃園地檢署提供)

桃園地檢署指出,被告黃〇安等9人共組吸金集團案件,認被告黃〇安等9人違反期貨交易法第82條第1項、第112條第5項第5款之非法經營期貨經理事業、銀行法第29條第1項,第125條第1項後段之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前段之洗錢等罪嫌,於24日提起公訴 。

桃園地檢署查扣名牌包。桃園地檢署查扣名牌包。(桃園地檢署提供)

檢察官審酌被告黃〇安具有投資之經驗,竟以違法代操期貨方式為名義吸取資金,另聘僱多名業務人員對外招攬投資人,甚至建置網站持續擴大規模,所吸收之資金已達43億餘元,投資者亦有2,552名,且其所吸收之款項大部分用以購買不動產、豪車、名牌精品等奢侈花用等情,建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2,000萬元以上罰金,其餘被告等8人分別量處有期徒刑6至10年,併科罰金60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8億餘元,以儆效尤。

桃園地檢署查扣手錶。桃園地檢署查扣手錶。(桃園地檢署提供)

被告黃〇安自民國107年4月起,成立「盛隆交流群」LINE群組,以代操臺股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並保證獲利、介紹分紅等方式招攬民眾吸取資金,另以高額業績獎金吸收部分投資人即被告駱〇儀等7人加入經營階層共同營運,被告姚〇 珠則提供帳戶及協助被告黃〇安核對、發放紅利等業務。

桃園地檢署查扣贓物。桃園地檢署查扣贓物。(桃園地檢署提供)

112年11月間,架設「盛隆交流網」投資平台交流網站擴大招攬,並以「吸後金補前金」方式支付投資人分潤。

經檢調辦案團隊詳細蒐證及分析金流後,於113年9月28日起陸續拘提、搜索被告黃〇安等人,查扣現金新臺幣680萬餘元、建物33筆、土地22筆、保時捷跑車11輛輛、LV、DIOR等名牌包、勞力士等名牌手錶牌數十支、香奈兒等名牌首飾等,並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黃〇安、王〇丞獲准。

本案查扣保時捷跑車已於113年11月11日於偵查中即與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聯手拍賣210萬元,展現桃園地檢署對犯罪零容忍、澈底剝奪被告犯罪所得。

桃園地檢署呼籲國人理財投資應循合管道,始能避免財產權利受損。桃園地檢署將持續與執法機關緊密合作,加強打擊重大財產犯罪,致力於維護維護國人權益,保障國人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