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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擴大使用適用期延長兩週

疾管署2月14日宣布,公費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延長到3月15日。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疾管署2月14日宣布,公費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延長到3月15日。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近期流感疫情持續處高點。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4日宣布,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措施延長到3月15日,經醫師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須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目前仍有約200萬份儲備量。

防範流感季肆虐,疾管署自去年12月15日至今年2月28日期間,擴大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條件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

但至今流感疫情仍持續處於高點,據疾管署最新監測資料,流感重症通報數高於前4個流感季,流感併發重症死亡病例更達到近10年最高,考量近期有元宵燈節活動、學校開學及氣溫下降等因素,預估流感疫情將延續至3月,疾管署決定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措施。

疾管署說明,增列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的適用期限至3月15日止,醫師如遇有就醫類流感病人,請加強詢問病患相關疾病史(如重大傷病或慢性病等),並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須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維護民眾健康。

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自2024年10月1日起截至2025年2月10日止累計有795例重症,分別為742例H1N1、33例H3N2、10例A未分型、10例B型;死亡病例累計160例,分別為155例A型H1N1、3例A型H3N2、2例B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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