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是否要恢復七天假的議題,內政部長劉世芳17日表示,這不是真正的議題,內政部主導的辦法是國定假日跟節日的紀念辦法,但不希望立法的原因是沒有共識,若沒有共識就倉促入法的話,恐怕會有較多的疑慮。
目前我國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為行政命令,並非法律,多位立委提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將其升為法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審查多位立委提出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法草案。
劉世芳會前受訪時表示,有關於國定假日是否恢復七天假的問題,這不是真正的議題,內政部現在主導的實施辦法是國定假日跟節日的紀念辦法,不希望立法的主要原因在於上個會期公聽會時,學者、立委都沒有共識,若沒有很大共識就倉促入法,恐會造成疑慮。
內政部書面報告指出,經統計目前各委員研提草案版本,計有紀念日33種, 節日多達38 種,差異甚大,對於訂定或刪減各職業紀念日、國際性紀念日、民俗節日、宗教性節日等,見解多有不同。
內政部表示,部分委員提案將上班日配合放假日調整,納入草案中規範,惟考量上班日涉及各行各業之運作需求,宜維持現況,公私部門分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依各該主管規定處理。
內政部指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定之放假日為全國一體適用。有關公務員與勞工權益所涉工時、休息等勞動條件,公務員是依公務員服務法暨相關人事法令之規定辦理,勞工則依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其與紀念日及節日全國一致之性質,並不相同。
不過,內政部表示,放假日多寡, 影響甚鉅,仍應從國家整體利益綜合評估,做最適當之規範。紀念日及節日之實施,因所涉層面甚廣, 且各委員提案意見紛陳,建議凝聚社會共識後妥為規劃。
立委蘇巧慧質詢時詢問,若採納全部立委提案的話,增加多少紀念日、假日?若全部放入的話,對社會的影響是否應一同提出?劉世芳回應,最多增加九日,若是放假日的話,全國軍公教大概都會一樣,但私部門是否能承受影響,因為委員提案沒有提,很難評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