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珊珊表示,監察院依法審視政治獻金有沒有何時申報,但不應該將不是政治獻金都視為政治獻金,柯文哲演場會跟木可公司販售小物的所得都是屬於有相當對價的正當消費行為,也依法完稅,包含娛樂稅、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黃珊珊指出,這如同政治人物參選時寫的書、領的版稅一樣,這是個人相關其他工作所得、演講費、通告費等都不可能屬於政治獻金,也不是政治獻金的規範,監察院的處分,顯然於法不合,也有重大違誤。
針對政治獻金支付木可公司授權金1500萬部分,黃珊珊表示,經過對帳,木可公司跟競選總部當時有委託授權管理契約處理應援小物兌換的事宜,當時有相關合約,授權金額說明得很清楚,這屬於合約爭議,也有跟監察院說明將會依法請求返回,並非故意違反申報。
黃珊珊強調,她們盡全力調查,目前漏報、錯報金額達2300多萬,虛報金額為2400萬,查證的結果,所有的漏報、錯報的支出憑證都有相關憑證、金流,善後小組先後向監察院要求補正,但至今未獲同意。
黃珊珊表示,監察院明知柯文哲跟相關當事人遭羈押禁見,且因為偵查不公開而不能相互聯絡,善後小組無法取得完整資料,也無法詢問當事人,因此她們就現有資料進行查對帳,但監察院仍說柯文哲延誤補正而開罰。所以,會依法提出相關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