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6日,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立委關心金管會納管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的明確時間表,彭金隆說明,預計4月初公告《金保法》子法草案,6月底生效,生效後再以函令規劃2至3個月緩衝期,最快8月底正式施行。
彭金隆說明,融資公司實務上是指應收帳款買賣、貸放行為的業者,而融資業務和借錢並非特許事業,吸收存款才是特許事業。台灣類似的融資行為沒有受到嚴格管理,融資專法已請銀行公會研究中。
他進一步指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不用修,而是調整授權子法,包含廣告、契約公平等預告,初步是4月初可以預告,再加上緩衝期,預計8月底、9月初正式生效。
法案上路將分三階段,彭金隆說,第一波將針對4大上市櫃租賃公司,包括:中租-KY(5871-TW)、裕融(9941-TW)、和潤企業(6592-TW)、日盛台駿(6958-TW),施行並檢視緩衝後納管。
彭金隆說,金管會不可能將8千多家租賃業者以專法納管,市場上的業務範圍不一致,第二階段將鎖定金融機構轉投資的14家融資租賃公司,第三階段再納管租賃公會會員。
民進黨立委賴惠員提出,租賃公司是否比照金融機構公開財務資訊,或是強力約束租賃公司,以避免央行祭出不動產信用管制時,有融資租賃公司的資金流入房市。
彭金隆回應,租賃公司不是金融機構所以非屬金管會所轄,而金管會針對影子銀行問題有進行納管,發函4項措施,也強化銀行的貸後管理,要求銀行做好信用管制與貸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