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院表示,據報導,我國教育會考體育班學生成績「5C」(待加強)占比過高,其中棒球體育班學生「5C」占比更高,凸顯整體未達基本學力情形嚴重;另部分球隊因參加競賽,公假天數涉違反每學年上課日數上限之規定,恐影響學習權益。究主管機關有無採取必要措施及提出解決對策?監察委員甚為重視,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表示,111年國際學生能力評量(PISA)臺灣學生雖成績亮眼,惟呈現M型化加劇之隱憂,有待持續關注;另我國108至111年教育會考體育班學生成績,5科目均拿C級之比例,近全國平均之3倍,顯示108課綱實施後,似未能改善體育班學生受教權。
監委指出,究竟體育班制度有無需檢討改革?體育班缺課情形之影響有無配套機制?是否有違現行教學正常化政策?為提昇國民教育基本學力,主管機關之具體督導措施為何?均將予以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