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健署近日公布2家加熱菸業者、共14品項「有條件通過」,不過在上市前,台灣拒菸聯盟卻發現,加熱菸專賣店已充斥違法廣告,明目張膽販售加熱菸及載具,恐成為菸害防制的破口,呼籲國健署立即頒布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
台灣拒菸聯盟及全國家長團體18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國健署立即頒布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要求依法堵住網路行銷加熱菸的漏洞,切勿成為台灣40年菸害防制成果功虧一簣的推手。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學生在Google隨便以「加熱菸」搜尋,就能出現約20個專賣網站,還有更多掛羊頭賣新型菸品的網站,各個網站標榜最新加熱菸、口味應有盡有,台灣已施行28年的《菸害防制法》忽然成為裝飾,法律明文規定網路不能廣告、不能賣菸,怎麼一夕之間因加熱菸全破功?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祕書長張文昌舉例,一名學生只是在社群平台搜尋「電子煙」三個字,沒想到短短一小時內就收到十多名賣家私訊;還有一名網友加入加熱菸LINE購買群組,見到稱號「IQ*S(加熱菸)小幫手」對群組內近500名成員狂推加味加熱菸。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建議,政府要保護下一代免於菸商的魅惑行銷,必須將「衛生福利部電子煙查緝平臺」改為「衛生福利部新型菸品查緝平臺」,同步確實監管,以防止對年輕人最有吸引力的新型菸品違法與擴大入侵。
拒菸聯盟表示,另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0條:「菸品不得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不但在立法意旨說明禁止加味菸品,朝野黨團協商亦達成「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菸品」決議,但自2023年3月修法上路迄今已2年5個月,國健署遲遲未公告「加味菸管理辦法」,還「違法」讓加味加熱菸「有條件」上市。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進一步表示,依據公共衛生的預警原則,有危害的物質應該要從嚴管理、事先預防,而非事後補救。政府的「無法可管」其實就是缺乏法令依據的「無法核准」,當然應該「無法上市」才對,危害年輕人甚鉅的加味加熱菸沒有上市的急迫性,請政府立即以緊急命令暫緩加味加熱菸上市許可。
國民健康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回應,即便加熱菸通過審查,其本體與載具仍依法禁止於網路上銷售。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網路銷售通過審查的加熱菸,若查明來源為菸品業者,最高可罰2,500萬元;若無法查明菸品業者身分,可對刊登廣告、陳列商品平台媒體業者最高開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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