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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拍板 全面禁廚餘養豬、1年緩衝

行政院會在4日通過「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全面禁用廚餘養豬。(記者宋碧龍/攝影)
行政院會在4日通過「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全面禁用廚餘養豬。(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行政院會在4日通過「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但給予1年轉型的最後期限,最晚在2026年12月31日得全面轉型成飼料養豬,轉型期間也將全面禁止使用家戶廚餘。

全台目前僅剩421家廚餘養豬場,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說,轉型最後期限前,有條件使用廚餘養豬,但得在明年1月1日起,開始使用蒸煮廚餘養豬,並得經地方政府同意,符合「加強監控、落實稽查、法令完備」三要件。包括:設置溫度與影像監視系統,使用裝設GPS車輛載運廚餘,並在12月31日前通過聯合檢查。

他說,在轉型過程,提供飼料補助,且為鼓勵廚餘養豬場盡速轉型,提供「立即轉型使用飼料者」較高補助轉型金額,立即轉型使用飼料者每頭補助3,600元,同時給予餵飼的設備補助,依飼養規模每場補助30至300萬元對於已裝設溫度、影像監控設備,持續依規定蒸煮使用廚餘者,給予的飼料補助減半,每頭補助1,800元。

他說,轉型期間禁止使用家戶廚餘,僅允許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屠宰下腳料。

李宜謙說,為降低廚餘料源混雜的風險,將要求廚餘養豬戶提出收取廚餘之料源場所清單,由地方政府審視及同意場所清單。◇

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農業部畜牧司長李宜謙。(記者宋碧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