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6位新任不分區立委3日宣誓就職,其中李貞秀因中配身分備受關注,李貞秀表示,自己熱愛台灣、認同中華民國,唯一效忠中華民國,她曾兩度到中國申請放棄國籍,但不被受理。內政部則指出,若被拒絕受理,應提出相關佐證證明。
李貞秀表示,中選會已經頒發當選證書給她,她也在大法官面前完成宣誓,身為立法委員,她唯一效忠中華民國。雖然她不在台灣出生,但她在台灣居住超過30年,比在中國還久,5個小孩都是台灣人,請國人同胞放心,她熱愛台灣、保護台灣的決心不比任何人少。
李貞秀透露,她曾飛到中國想要申請放棄國籍,但是對方不受理,而她又跑一趟,但同樣不被受理,就如同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所言,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中配因為台灣身分,成功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李貞秀說,她出生至今沒有一天拿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唯一的護照就是中華民國護照,並強調她是對著《中華民國憲法》宣誓的立法委員,也絕對認同中華民國的立委必須是單一國籍,就是中華民國國籍。
內政部指出,根據李貞秀所述內容,可證明其仍具有中國國籍,擔任我國民選公職即應遵守《國籍法》第20條規定,提出已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國籍之書面證明;若李貞秀遭拒絕受理,也應提出相關佐證證明,以確認她於2月3日到職前已著手辦理放棄中國國籍。
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認為,在中選會發給當選證書前,理應要求李貞秀舉證是否有其他國籍,若提不出來,也不切結,當然不能夠就任,中選會應收回她的立委當選證書。
陸委會:1年內須證明放棄
邱垂正3日受訪時表示,李貞秀要取得放棄國籍證明還有1年時間,一切依法行政。他提到,包括墨西哥、阿根廷、宏都拉斯等國家,其《憲法》就是不准國民放棄國籍,若該國國民歸化成為中華民國國民的話,因為國籍仍未放棄,所以根據《國籍法》,無法任職公職。
邱垂正強調,阻撓李貞秀完成放棄國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並非中華民國政府。落實相關法律還有一層意義,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須履行中共的《國家安全法》、《反分裂國家法》等法律,未放棄國籍就有遵守義務,所以從保護她的角度來看,放棄國籍才能避免被中國法律制裁。
民眾黨團4日說明優先法案
民眾黨6位新任不分區立委3日宣誓就職,包含洪毓祥、蔡春綢、王安祥、邱慧洳、陳清龍、李貞秀。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陪同報到,他受訪時表示,民眾黨團4日將召開記者會說明這會期的優先法案,接下來會循往例,跟國民黨團三長坐下來,針對優先法案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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