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婦人在臉書上看到廣告,宣稱只要2張提款卡就能兌換1支iPhone 17手機,因此依指示透過超商店到店寄送包裹服務將提款卡寄到台北,事後她察覺有異向警方報案;台北警方獲悉後,在超商逮捕取貨車手,但他供稱自己也是應徵「快遞員」受雇領包裹,仍依詐欺罪嫌送辦。
高雄警方調查,該名婦人透過臉書廣告,得知只要寄出2張提款卡到某公司,就可以兌換一支全新iPhone 17手機的訊息,因此依廣告內容透過通訊軟體與對方取得聯繫,並依指示以超商店到店寄送包裹服務,於2月28日將2張提款卡寄到台北市士林區某超商。
事後,婦人聯繫對方詢問手機兌換方式,但卻無下文,她越想越覺得奇怪,懷疑被詐騙,隔天便向小港警分局報案。警方確認是詐騙人頭帳戶後,依婦人提供的訊息,通報北市警士林分局協助偵辦;北市警方與目標超商取得共識,若發現有人前來領取這件包裹,應立即通知警方。
北市警方2日接獲超商通報,當場逮捕前來取貨的沈姓車手。據了解,沈姓車手也喊冤,供稱自己是在網路上找工作,應徵「快遞員」,受雇領取包裹,每件可獲200元報酬,上工僅2天領了數十個包裹,不清楚內容物,但仍被警方依涉犯詐欺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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