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的國籍、言行屢掀爭議,民眾黨中評會13日開會一致決議將李貞秀開除黨籍,即日生效。因此,李貞秀將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從2月3日就職算起至13日共70天。
黃國昌:李貞秀未達立委標準
李貞秀身陷國籍及立委資格爭議,日前直播又提及新竹市長高虹安拿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700萬元,遭移送民眾黨中評會裁處。民眾黨主席黃國昌13日接受網路節目「誰來早餐」專訪中坦言,不分區立委要能回應支持者的期待與要求,實踐對選民承諾,不是幫個人爭取權益,李貞秀沒有達到標準。
民眾黨13日下午召開中評會,民眾黨中評委陳宥丞會後受訪表示,中央評議委員一致認為,李貞秀必須予以除名處分,而且即日生效。中評委依照立法院黨團具名申訴、中央委員會提交到中評會要求立案、數百名黨員名單具名檢舉,所以依照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2條及第36條予以開除黨籍處分。
白營:李堅持「給錢才辭立委」
民眾黨中評會聲明列出李貞秀違紀事實有四,一、諸多言論與行徑嚴重影響黨聲譽、破壞民眾黨和諧;二、連續性違紀;三、視國家公職與支持者之託付於無物,李貞秀於2026年4月7日會議上明確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獲取特定金額補償,嚴重毀損國家公職之倫理。
四、嚴重違反黨紀與政治倫理,經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規勸,說明不分區立委之公益性質與應盡之義務,李貞秀仍堅持以「獲取金錢」為辭任不分區立委之前提。
陳宥丞強調,任何公職都不可以被交易化、對價化,這已經嚴重侵害民眾黨認為的政治與誠信原則,更愧對民眾黨支持者託付,嚴重影響民眾黨的清廉品牌跟社會信賴。
李貞秀駁:黃國昌要我辭
對此,李貞秀在臉書發表聲明指出,接受除名處分,且不會提出任何法律訴訟或仲裁,但嚴正駁斥不實指控。她表示,4月7日黃國昌等民眾黨高層要求她辭去立委,與「自願以辭職交換利益」之說法,完全背離事實。「本人立場始終如一:不拿一分錢、不求任何職位。」她強調,可以接受處分,但不能接受不實指控,可以退出政治位置,但不能放棄人格清白。
不分區立委將由許忠信遞補
李貞秀不分區立委身分失效,外界多推測下一位不分區立委將由陳智菡遞補,但因目前立法院女性比例已達標,依據遞補順位,將由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忠信遞補。
中選會表示,民眾黨已發函給中選會,開除李貞秀黨籍,因此中選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函請立法院註銷李貞秀的立委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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