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造成死傷悲劇頻傳。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等多個交通團體12日表示,毒駕車輛異常行駛時具有巨大的殺傷力,絕非單純意外,呼籲政府從系統性制度檢討,參考國際做法,如於高風險路口設置能攔阻汽車的車阻設施。
台灣安全駕駛監督聯盟、桃園市人本交通推動協會、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等交通團體表示,國家除應嚴厲追究肇事駕駛的責任,更應從源頭強化毒品查緝,並加速各項修法進度,多管齊下落實「毒駕零容忍」。
交通團體指出,除了事後嚴懲與治安防堵,「工程」更是保護行人的關鍵防線,國際上已有高風險路口優先設置能攔阻汽車的「車阻」安全屏障做法,當異常汽車衝向人行道時,能保護路人,降低重大傷亡可能。
不過,我國至今仍未制定「攔阻汽車設施強度標準」。交通團體表示,儘管國際標準化組織早已制定相關標準,但國內不僅缺乏標準,設施設置也面臨缺乏法律強制力、各地方政府無所適從的瓶頸。
針對制度缺失,交通團體提出三大訴求,包括建請行政院拉高治理層級,協調相關部會,確立主責機關,解決因權責分散而停滯不前的現況;第二,盡速參考ISO等國際標準,制定「攔阻汽車設施強度標準」,提供各級政府明確規範。
第三,針對高風險路口與行人密集處,應修法賦予設置實體安全屏障設施的法律強制性,在不影響無障礙通行的前提下保障行人安全。
交通團體呼籲,唯有從「治安緝毒」與「交通工程」雙管齊下,澈底解決系統性問題,才能防止路口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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