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固態電池大廠輝能科技公司,時任財務主管楊男,被控居中牽線協助中國企業收購輝能母公司股票,盼藉此取得固態電池技術,並洩漏客戶名單、結構成本採購來源等營業祕密給對方,甚至交付完整股東名單,幫助中方挖角輝能研發團隊,遭桃園地檢署依背信等罪起訴。
固態電池(Solid-state Battery)被視為下一代儲能與電動車的核心技術。相較於傳統鋰電池,它改採固態電解質,大幅降低漏液與起火風險,並能大幅提升能量密度與充電速度。目前全球各大車廠與科技巨頭正全力推進固態電池的量產。
輝能科技公司是台灣固態電池的指標性企業,楊男自2014年9月起至2023年12月間,擔任輝能公司會計總處協理,並兼任股東事務部及投資融資部主管,負責公司募資、新股融資及審核付款等業務,屬於執掌管輝能公司財務、股務及公司募資等核心業務的高階人員。
洩漏極機密報告給中方
起訴指出,楊男因業務上關係得知,中國上海一家投資管理諮詢公司有意入主輝能公司,期能透過取得董事席次或經營權的方式,藉機掌握輝能公司生產固態電池的相關技術,他便以公司財務長的身分,居中牽線,幫助中方於2022年12月間向一名許姓股東以2千萬美元收購輝能母公司股票82萬8,754股,並藉此獲得7萬6千美元(約新台幣242萬餘元)的高額佣金。
楊男涉嫌洩漏營業祕密給中方。他為規避公司寄送外部電子郵件時,會自動寄送副本予上兩級主管的資安管理規定,竟指示不知情的下屬,將含有公司主要銷售客戶名單、實際銷售總量、結構成本、材料採購來源、製程設備預付款及未公開的半年報財務數據等極機密的《盡職調查報告(DD報告)》,以電子郵件寄送給中方。
助挖角 楊男送股東名冊
甚至,楊男於2022年12月間,趁下屬員工請假的機會,擅自登入該員工公務電腦,透過其電子信箱規避資安查核,密集將母公司「完整股東名冊」寄送給中方,使對方得以查悉研發及高階主管人員,進而滲透介入、挖角輝能公司團隊。
桃檢日前偵結,認定楊男涉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之背信、《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2第1項、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之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未經授權而洩漏營業祕密等罪嫌,依法起訴。
境外勢力伸黑手 檢:嚴查速辦
桃檢強調,高科技產業的營業秘密與核心技術,是我國經濟發展、國家安全與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命脈。近年來境外勢力或競爭對手意圖透過高額佣金或不當利益誘惑我國企業高階主管,進而刺探、挖角或竊取關鍵技術的案件層出不窮,此類犯罪不僅損害企業花費鉅資研發的心血結晶,更動搖我國整體產業布局,對於此類案件一定會嚴查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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