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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國防動員法 學者:不等於決定攻台

國防專家:比較適合的解讀是「中共正在加強戰爭準備 不等於它已經決定要對台發動大規模戰爭」

中共10月1日起實施新修訂《國防動員法》,強化平戰轉換機制,學者分析,這不代表中共已決定對台發動戰爭。國軍資料照。(中央社)
中共10月1日起實施新修訂《國防動員法》,強化平戰轉換機制,學者分析,這不代表中共已決定對台發動戰爭。國軍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常懷仁/台北報導】中共10月1日起將實施新修訂《國防動員法》,新條文首度定義「國防動員」是將經濟、社會實力「轉化為國防實力」,還將徵用民用資源擴大為「徵收、徵用」。學者分析,中共從俄烏戰爭看到長期戰爭需求,想建一套能支撐持久戰的國家動員體系,但不代表中共已決定對台發動戰爭。

中共新修訂的《國防動員法》是對2010年舊法的修訂,分為14章,共計82條。第一條明確提到該法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國防建設,完善國防動員制度,保障國防動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其中,「發展利益」為新列入的字眼。

至於「國防動員」的定義,修訂後的法條提到,「保障平戰快速轉換,將經濟和社會實力轉化為國防實力的活動」,被認為是從傳統的單純兵力動員,擴大為包括經濟、科技等領域的社會整體備戰。

立委陳冠廷表示,台灣必須高度警惕中共將民間資源、產業與科技能量進一步整合進國家軍事體系的趨勢。更重要的是,台灣應加速提升自己的韌性與反制能力。

「完成戰備」不等於發動戰爭

對此,國防安全研究院國家安全研究所研究員沈明室接受《大紀元時報》採訪時表示,中共這次修法保留了「局部動員」與「特別措施」的彈性。這個設計其實很值得注意,因為它不需要在每一次衝突中都宣布全國進入戰時狀態。

他以台海若爆發局部衝突為例,中共可以針對福建、廣東、浙江等相關省分實施局部動員,甚至進行局部性的物資管制或其他特別措施。如此一來,它就能以比較低的成本因應局部衝突,而不必一次啟動全國性動員。

至於此次修法是否代表中共要對台動武?沈明室認為,與其說是「為了台海戰爭」,不如說是為中共未來可能面對的各種戰爭情境,建立一套更完整的制度工具。

「當然,這並不代表台灣可以因此掉以輕心。」沈明室說,當一個國家已經把戰爭動員制度、民間資源整合,以及平戰轉換機制逐步建立起來,至少代表它在制度上已經做好更完整的戰爭準備。但「完成戰爭準備」跟「決定發動戰爭」是兩回事。

專家:2年內開戰可能性低

「從中共大幅修改國防動員法,就可以看出,中共過去的動員制度本身仍然存在不少不足與缺點。」沈明室研判,本次修法具有兩個層面的意義。第一,中共確實是在補足目前國防動員制度的不足。第二,中共也具有威懾與嚇阻的效果。但這並不等於,它現在已經決定要對台灣發動大規模戰爭,比較適合的解讀是:中共正在加強戰爭準備。

沈明室認為,至少就目前而言,中共黨魁習近平在2028年以前發動對台戰爭的可能性是降低的。這不是說戰爭風險不存在,而是中共必須考量太多內外部因素。

中共《國防動員法》上一次修法已經是16年前,中共選在此時修法,沈明室表示,一個重要的因素是,俄烏戰爭讓中共看到現代戰爭可能從短期衝突演變成長期戰爭。過去中共的國防動員,地方政府有所謂人民武裝部,主要負責民兵、預備役人員的動員;至於物資,過去比較多是由後勤單位尋找,或者由軍工體系負責補足。

「如果未來面對的是一場長期性的總體戰,這種模式就可能不夠。」他表示,因此,這幾年陸續看到部分省分成立「國防動員辦公室」,開始把糧食、物資等納入更完整的動員與儲備體系。現在《國防動員法》進一步要求地方成立國防動員相關委員會,等於是建立一個新的專責組織,負責全國、全面或局部的國防動員工作。

其中一個值得注意的改變,是過去講「預備役動員」,現在改成「後備兵員」,把更多與後備力量有關的人員納入動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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